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计量认证

[复制链接]
眩儿 发表于 2007-9-4 22: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建标的主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报废了,该怎么办?
traceable 发表于 2007-9-5 02: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购置同等或更高精度并进行溯源确认,通过得复性、稳定性等试验的质量保证达到相同技术要求,按照标准器维护程序更换新标准并作好记录,不应再从新申报。
深圳渔民 发表于 2007-9-5 12: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解释不准确。
JJF1033第9.1条有明确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有些上报变更表就行了,有些需要重新考核。
woshi_tjy 发表于 2007-9-5 18: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标准器更换了要重新考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7-18 01: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