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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陈江会谈 两岸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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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09-12-29 08: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同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于2009年12月22日正式签署《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等三项新协议,协议将自签署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90天。双方还同意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列为第五次会谈商谈议题,继续共同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另外,双方也将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列为明年会谈的重点推动议题,将尽快安排两会框架下的专家级商谈。
  此次会谈,双方还讨论了已经签署的九项协议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包括两岸空运、海运直航与实际需求的差距、大陆游客来台规模与预期不符、重大经济犯遣返等。此外,双方对创建两岸防御重大自然灾害的协作机制与平台,包含灾害的预报、预警及监测,加强信息分享与交流也进行了探讨。
  此次签订的《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将有助于维护海峡两岸渔船船员、渔船船主的正当权益,促进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的开展。协议明确了两岸开展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的合作范围和具体合作形式,对渔船船员和船主在工资、福利、监督责任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做了细化规定,为建立两岸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做了制度安排。协议还在附件中对于两岸渔船船员在证件查验、转船手续、近海船员登船港口等实务操作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签署的《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将有利于保障海峡两岸农业生产安全与人民健康,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协议明确了两岸在开展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中应遵循的原则与目标,规范了双方在业务交流、信息查询、证明文件核查等方面的工作范围,对重大疫情和安全卫生事件的通报和突发紧急事件处理也做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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