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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沟通会上,有关领导通报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进展,介绍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具体方式、实施的范围和原则以及认证工作的实施进展,并针对外商投资企业代表结合各自公司情况对此项制度提出的关注和问题进行了解答,澄清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疑问。
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于2009年4月2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宣布自2010年5月1日起,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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