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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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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heng 发表于 2010-9-25 1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刚校准的量具,出现失准,或校准时没有发现失准,责任该如何定?
如何处理?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9-25 21: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认识我认为是错误的,任何行为在法律上都要产生一定的后果,如果是具有校准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就要对校准数据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没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仍然要为其不合法的行为承担认为。
另外,如果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那还做校准有什么意义,这岂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吗。校准具有量值溯源性,本身就说明其具有法律效力,其校准数据在法律上是能得到认可的。
 楼主| tom.cheng 发表于 2010-9-25 22: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现了量具失准的现象,校准机构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楼主| tom.cheng 发表于 2010-9-25 2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校准机构申明,校准数据只对当时有效,对于这种情况,又作何处理,是不是校准后就没有什么事了?
曈昽 发表于 2010-9-26 07: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校准后还有有效期?就像买有些物品一样,离了柜台还负责任?你能分清是谁的责任?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9-26 0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tom.cheng

如果出现了量具失准,这要分情况而定了,你能够证明校准机构在校准时工作不负责任,伪造数据,那么校准机构就应该要承担伪造数据的责任,计量法上有伪造数据应承担责任的规定,另外还要承担因伪造数据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量具失准,不是因为校准机构的原因,校准时量具是准确的,校准机构就不因承担如何责任。
个人观点,供讨论~~~~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9-26 10: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tom.cheng

校准机构即使不做任何的申明,其也只能对当时的校准情况负责,只要校准结果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校准之时量具是准确的,之后量具出现失准,责任与校准机构无关,校准机构就不承担责任,除非你能够证明量具的失准是校准机构造成的。
另外检定情况也与校准一样的,检定机构也只对检定当时的数据负责,检定后量具失准,除检定机构原因造成量具失准外,检定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照楼主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如果是检定量具失准检定机构要负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检定机构就不敢检定了,而企业也只需送检一次就可以了,反正不准有检定机构负责。
成精 发表于 2010-9-26 1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几乎所有的报告上都会注明如下的话语:
“本次的校准结果只对被校准器具的校准项目负责”
“本次测量结果仅与被测件有关”
可以理解为报告只为本次测量的报告,
本次测量过后的所有测量出现的一切不正常现象那都是有可能的,请不要大惊小怪,
所有的不正常不理解的行为请自己去决定如何处理,
出示的报告是不可能保证仪器一辈子不出错的哦!
九仙 发表于 2010-10-12 10: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认识我认为是错误的,任何行为在法律上都要产生一定的后果,如果是具有校准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就要对校准数据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没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仍然要为其不合法的行为承担认为。另外,如果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那还做校准有什么意义,这岂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吗。校准具有量值溯源性,本身就说明其具有法律效力,其校准数据在法律上是能得到认可的。”观点。
lzl_1972 发表于 2010-10-12 10: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zl_1972 于 2010-10-12 10:56 编辑
校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认识我认为是错误的,任何行为在法律上都要产生一定的后果,如果是具有校准资质的机 ...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9-25 21:49


楼上的我觉得将校准和检定的含义理解偏了.说校准不具有法制性,往往指的是校准多是一些企业自发的行为,也可以越级进行溯源;校准的项目可以是测量设备的某一项或几项,对企业来说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而检定的法制性表现在多是政府强制的行为,必须依据检定规程逐项进行检定,某一项不合格(尽管是很次要的项目)都将导致测量设备整体的不合格,并且检定不能越级进行传递.说校准不具有法制性,决不代表实施校准单位就可以为其不准确的数据或不具备相应校准资质所产生的后果而逃避所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借口.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10-12 16: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lzl_1972
哈哈,版主的意思我不理解,我认为校准与检定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同意说校准没有法律效力这一观点。
法律的强制性,与法律效力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法律的强制性属规范性的范畴,规定应该怎么做。而法律效力属执行层面的范畴,规范其行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后果。
检定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属于法制计量的范畴,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而校准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校准,但校准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法律上是要产生一定后果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10-13 13: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0-10-13 13:13 编辑

赞同11楼的意见。在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何况校准,因此校准和检定一样,出具的证书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检定的确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强制就是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都必须那么做,不那么做就采取法律程序强制我们那么做。而校准则不具有强制性,我们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采用校准,也可以采用检定,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只要达到量值溯源的目的就可以了。但是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做,只要做了,还是要对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如果刚校准的量具,出现失准,却有证据证明是校准人员或者校准机构的责任,当然他们应该对其后果负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后果只有送检单位自己查找自身的原因和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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