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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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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院高才生 发表于 2010-11-29 1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量院高才生 于 2010-11-29 11:53 编辑

光技术硬件上达到要求还是不够的,我认为还需要构建相应的管理体系。如果公司上层支持,且能做到CNAS认可要求,建议参加CNAS认可。提高客户对内部校准数据的认可度!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0-11-29 16: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是应该建标的,
要不一点控制都没有,
慢慢就会流于形式,
就会失去内校作用,
单位领导以后更不会重视这项工作!
洪立祥 发表于 2010-11-29 18: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校准你的条件是够了,只能对内不能对外就行的通
GUOZUHAO 发表于 2010-11-30 0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没有建标,一样可以内校,我们是按的内校比对规程进行。当然,标准器还是要送外检定的,而且只能是精度高的校准精度低的,至少我们这样做ISO和3C都没问题。
fshxiong 发表于 2010-11-30 09: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是可以进行内部校准, 到当地的技术监督局申请计量建标是中国特有的行政干预,如果你的产品是出口的话,就完全不用考虑计量建标的问题。
路云 发表于 2010-11-30 21: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建标,那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张三来校准,找一个李四来核验,所出具的证书都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呢?
彭涛 发表于 2011-5-25 14: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么多,观点各异,、、我想要得到权威的答复,不知道有没有
yyy112082 发表于 2011-5-25 15: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证质量的话,环境,设施都要配套符合要求,最好申请下计量标准考核。严格来说内校都是要求建标的。不过现在计量法本来就很模糊,加上管理的力度没有那么强。所以有些公司也没有建标。没建标9000肯定是可以通过的。3C就不好说了。
sfcl上海 发表于 2011-5-25 16: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可以校准!本身建标就是不合理的跟何况人家只做校准!
但是我感觉是不是要写在公司ISO体系里面会不会跟好!!!
鱼的眼泪 发表于 2011-5-29 10: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只是相对于检定来说的,校准不需要建标
19621103xjl 发表于 2011-5-30 10: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校准必须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这是大家都公认的。
     按照《计量法实施细则》对使用计量标准器具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据此,无论是检定还是校准,只要是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都要到“当地的技术监督局申请计量建标”。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5-30 12: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19621103xjl

你说得对:
  校准必须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这是大家都公认的。
    按照《计量法实施细则》对使用计量标准器具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但是,如果是企业内部校准,选择了某测量设备作为计量标准,按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计量标准经计量检定合格,企业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也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就应该可以开展内部校准工作了。由于企业并不使用该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也不对外开展计量校准工作,既不列入企业最高计量标准,也不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法也就不强求对其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因此是否申请计量标准考核也就完全是企业的自主权力了,不申请计量标准考核也不违法。
江苏梁 发表于 2011-5-30 17: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我也不知道有那么多要求
cni23lj 发表于 2011-5-31 13: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计量建标感觉也越来越流于形式,更多的是一种钱权的幕后交易而已。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企业真正的去做了什么。
19621103xjl 发表于 2011-5-31 17: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规矩湾锦苑


    你怎么忘了第十条!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5-31 20: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19621103xjl

  呵呵,没有忘。“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不是最高计量标准就不必强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了。
houxinqingyu 发表于 2011-6-16 16: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xnday365


   请问您个人资质证明怎么考得的?谢谢
wjyiscool 发表于 2011-7-4 23: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规矩湾锦苑


    你申请不申请,它其实已经是最高计量标准了,自欺欺人-----
    最新消息:新计量法出台后,建标不建标自己说了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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