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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电子维修要拿什么证计量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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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虹 发表于 2011-1-7 10: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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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fengchao 发表于 2011-1-7 10: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找你要钱呗
 楼主| 万虹 发表于 2011-1-8 11: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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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狼 发表于 2011-1-8 12: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计量器具。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对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擅自从事计量器具制造、修理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标注或者未按规定标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wangchunling 发表于 2011-1-8 14: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修理其他东西无可后非,如果是计量器具,则要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tigerliu 发表于 2011-1-8 16: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不是企业自己的器具坏了,自己还不能修理吗?哪怕是最简单的计量器具
 楼主| 万虹 发表于 2011-4-30 16: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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