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刘 卓 慧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质检系统全面总结“十一五”成绩和经验,部署落实“十二五”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时期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回顾过去,展望未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确定“十二五”时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思路,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对于“十二五”时期推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总局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传忠局长出席今天的会议,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做工作报告。 一、过去五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以人为本,着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有效性显著提高,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不断改革、完善、融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检验机构监管和风险监控等工作职能,加快形成“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闭环监管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思想,加强统筹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指导全国对重点产品实施分类监管。总局和省局上下联动,探索实施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有效发挥地方局在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和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监管有效性。着眼于“从基层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基层长效发展机制,着力将基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打造成为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主力军。加快形成完整的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制订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夯实产品质量监督法制基础。 ——坚持“六个围绕”,不断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全系统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围绕建立创新型国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提高监督抽查频次,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制定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提高监督抽查科学性,不断推进监督抽查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突出保障安全,有效提高生产许可源头把关水平。紧扣从源头抓质量的核心任务,牢牢抓住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通信安全等重点产品,深入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切实加大生产许可证管理力度,严格市场准入门槛,保障生产源头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的政府强制手段,设定科学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支持推广节能、降耗、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钢筋、水泥、铝型材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努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性发展。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调整和许可审批权下放,推动省级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不断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提升技术保障能力,为强化质量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推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制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组建全国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技术委员会,提高重点产品检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增强对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实际的安检机构规划设置管理模式,强化机构监管,不断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全力保障中心工作,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面对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中心工作,全系统响应总局号召,发扬奉献精神,发挥职能优势,深入灾区开展检测服务,全力帮扶灾区重建,切实保障灾区重建产品质量安全,充分展现了监督战线胸怀大局,服务民生的理念和风采。面临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残运会等举国盛事,全系统勇挑重担,恪尽职守,圆满完成烟花爆竹、建筑材料和特许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各方面普遍赞许,全面展示了监督战线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精神风貌。在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质量提升活动中,全系统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一五”期间,经过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上下同心协力、共克时艰,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和总局部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做到定位准确、履职到位;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只有牢固树立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理念,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才能不偏离方向,不断发展;只有坚持强化统筹管理,整合全系统资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产品质量监督系统围绕质量提升,为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把关。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组织各省局加强对钢筋、水泥、电石等发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企业8489家,对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2414家申请许可证企业严格审核,处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企业1547家,查处无证生产企业716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的严重违法企业339家,注销了2215家钢筋和水泥企业证书。进一步改革完善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清理了39个规范性文件,修订起草了《审查工作管理规定》、《审查人员管理规定》等8个规定和101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调整耐火材料等11类产品实行省局审批发证,各省局均制定了省级发证规定,加强了发证检验能力建设,一些地方还根据产品、地区特点细化了审查、发证操作要求,20个省局设立了许可证审查机构,大部分省份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省级发证工作体系和机制。总局召开3次许可证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和各有关方面意见,研究建立了审查员派出责任制、审查员承诺书制度、实地核查观察员制度、实地核查人员评价机制和审查员年度考核机制等5项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组织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131类重点产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全国15020家企业生产的15865批次产品。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食品安全整顿和“家电下乡”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各省对细木工板等4类许可证产品和CCC认证产品开展了全国联动抽查和生产企业调查。按照总局产品质量统计指标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对统计试点产品目录中的57类102个样本开展监督抽查。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地方监督抽查力度,共对
家企业生产的
产品开展了地方监督抽查。修订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编制修订了24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完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与认证管理的联动机制,将1329个CCC认证产品抽查情况及时通报认监委,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完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质量专题分析会制度,会同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在集中产地召开4次产品质量分析会,帮助不合格企业分析质量问题,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对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针对抽查发现的河北邢台儿童自行车、广东开平陶瓷片密封水嘴等存在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省局通报抽查情况,指导召开质量分析会和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水平。积极开展重大活动烟花专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相关省局开展上海世博会、广州亚残运会烟花专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专家制定烟花专供产品抽查实施细则,督促产地质监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共抽样检验了200多个批次近10万发专供烟花产品,确保了世博会、亚运会开幕式的烟花产品质量安全。全力保障玉树地震抗震救灾重点工作,按照总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要求,紧急下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全国质检系统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加强对救灾物品和灾后重建物资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做好救灾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探索监管关口前移。结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积极推动风险监控科研立项工作,会同科技司向科技部报送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建议书》。组织开展有关产品风险监测试点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监测工作指南》,指导和规范试点工作,结合专项监督抽查,对普通石膏面板、玩具、学生用品等3类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探索实施了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和承诺制、淘汰制,发布了2010年承检机构目录,承检机构签署了承诺书,对不能履行承诺的机构实行淘汰制。建立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统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地方抽查结果信息报送工作,全国29个省局已报送抽查结果52159条,涉及企业基本数据28149条,为进一步开展全国抽查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探索建立技术专家评审机制,制订《国家监督抽查技术评审组工作办法》,加强对抽查实施规范、抽查方案、抽查结果材料进行了技术评审,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做好联系点工作,在北京海淀质检所和江苏无锡质检所支持下,帮助青海质检所培训食品、光伏产品检测人员,提升检验能力。组织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任务的200多家技术机构研讨交流抽查工作,探索建立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研讨交流机制。以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质量检验为试点,探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新模式。印发《关于加强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全国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质量检验技术专家委员会,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检验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检验机构监管,严格机构自律,规范检验行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四是推进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总局会同工信部研究起草了《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合作协议》,支树平局长和李毅中部长出席签字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为两部门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会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质监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机动车安检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方便残疾人出行,总局与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会同工信部、残联等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辅助装置监管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深入推进质量提升重点活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系统落实总局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组织“百名专家解读百种产品量安全知识”,各地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总局领导出席了吉林、江苏和重庆等地的启动仪式。各地质监部门服务企业204402家,免费培训22265次,召开质量分析会5385次,89587家企业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服务。在质监部门帮扶下,企业新制修订标准15472项,补充完善质量控制体系项目8487项,2616家企业新采用国际先进标准;7080家企业新建立了检验制度和体系,新增检验项目8120项,16790家企业产品自检合格率有所提高。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报登载专家解读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13篇,各地组织2136位专家解读2342次产品质量知识,市级以上媒体报道4814次。在线调查统计显示,98%的企业对质监部门服务表示满意,70%的网民对专家解读形式表示满意,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发挥了科学引导百姓安全消费的作用,提升了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为促进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总局会同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还会同工信部组织部分行业协会、省级质监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与诚信建设座谈会,共同研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为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进行积极探索。按照总局党组关于开展检测机构整顿和规范委托检验的工作要求,在各地大力支持下,监督司组织调查组深入北京、吉林、四川、广东4省(直辖市)的45个地方两局和66家检验机构开展调研和实地考察,形成了《关于质检系统检验机构委托检验情况的调研报告》,制订下发了《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召开3次规范委托检验工作座谈会,对全国31个省局检验机构监管部门和45家省级质检院所和50个系统外国家质检中心进行了宣贯。 同志们,“十一五”期间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为“十二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过去的一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紧扣“质量提升”活动主题,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实现了“十一五”良好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总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团结奋进、大胆创新和扎实工作,更离不开监督司的老司长纪正昆主任带领我们建立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富有成效的探索。在这里,我代表监督司向支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领导和同志们,向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特别是长期在基层一线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和诚挚地敬意! 二、增强三个意识,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站在两个五年规划交替之际,展望未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充分认识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行动迎难而上、爬坡奋进,才能完成好质检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新任务,不断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质量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分析形势,我们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强调质量和效益,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更大舞台。二是全社会高度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提高产品质量,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大有作为。三是经过全系统不懈努力,质量监督工作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体系机制不断完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挑战: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有效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质量需求多元化的社会发展阶段,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以有限的监管资源,全面履行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需要探索更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迫在眉睫;解决上下统筹不够、各地工作不平衡、人员经费普遍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强自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面临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全系统冷静思考、齐心协力,在未来五年,特别是在“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强化监管,服务民生,有效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质检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增强忧患意识,大力倡导和谐监督,加快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和谐是时代的主题,也是产品质量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全面分析履行职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胸怀大局,创新思维,理清思路,谋划发展。深入把握问题本质,积极克服不利因素,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深化质量分析,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履职能力,有效应对挑战,找准发挥职能优势、科学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大力倡导和谐监督,加快构建社会监督体系,为质量监督工作营造和谐氛围,为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凝心聚力,为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奠定社会基础。一是在系统内,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各项职能的有机整合,加强全系统上下和各项业务、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协作联动,强化衔接,凝聚队伍,和谐履职,提升系统监管效能。二是在部门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实际,以落实好《质检总局与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合作协议》为契机,对接职能,争取各方,和谐共赢,扩大效应。三是在全社会,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主动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借助媒体宣传监督工作,善于应对和引导舆论,争取舆论宣传主动,争取全社会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相互信赖,推动工作,和谐合作,提升形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形成全社会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二)增强风险意识,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风险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最大的风险在于思想上不重视,甚至故意回避风险。全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以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切实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把风险管理作为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工作措施,把风险分析作为保障安全履职的第一道防线,有效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一要建立工作风险分析机制,深入分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象、工作流程和工作队伍三个方面的风险,深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主动防范,科学规范,有效应对。二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对工作全过程涉及的机构、人员,涉及的各环节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行风建设,切实做到工作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努力避免和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三要坚持科学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加大舆情搜集分析力度,及时掌握涉及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舆情信息,以消费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完善风险信息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以风险分级分类为依据,对产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发挥有限监管资源,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努力做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 (三)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责任是产品质量监督事业蓬勃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要满怀对国家和人民、对事业和工作的高度责任感,认清产品质量监督事业肩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责任,肩负着从源头抓质量、保安全底线的重要职能,肩负着依法监管产品质量、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神圣职责,增强执行力,提高战斗力,忠实履行职责,敢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我们要以推进实施《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系统科学履行监管职责,加快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一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和监管责任的研究,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探索实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公示制度,鼓励企业在主流媒体主动公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质量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工作沟通机制,对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总局和省局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与当地政府及时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提出要求。三是推动行业加强内部监督和自律,鼓励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实际,组建行业组织,切实承担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行业自律工作,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行业自律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评价和奖惩制度,实施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三、扎实推进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要求,做好2011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目标,以加强风险管理、探索分类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实现质量强国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严格准入许可,不断提高源头监管水平。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安检机构许可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从源头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有效性。 ——严格生产许可把关,有效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发证条件、发证程序和发证时限,严把市场准入关,不断提高发证质量。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控制发证,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对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以及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切实发挥生产许可落实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职能作用。动态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钢筋、水泥、电石等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发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产业政策企业,一律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强化生产许可工作全过程管理。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实施细则和《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审查工作评价机制、审查人员考核与退出机制等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清理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以建筑钢材、砂轮、广播通信铁塔等产品审查部为试点,加强对重点产品审查发证管理,规范审查工作。加强对审查部和审查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工作质量的考核和评价,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加大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力度。指导各省按照法规规章规定,切实做好获证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获证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将国家和地方联动抽查、年度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作为获证企业监管的重要抓手,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退出机制。加强许可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强化获证产品质量监管,形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有机联动的监管机制,对生产许可管理的重要工业产品5年内至少安排监督抽查2次。2011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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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开展全国联动抽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发证办证,维护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以开展全国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为示范,结合“双打”行动,取缔一批无证生产企业,注销一批违规企业生产许可证,规范一批获证企业生产行为,逐步建立完善获证企业证后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审批权限改革,进一步研究下放一批产品实行省级发证,切实做好省级发证宣贯、培训和部署工作。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发证工作具体规定。各省局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发证条件,严格发证程序,严格发证时限,确保省级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质量,坚决杜绝社会中介组织代办生产许可证,保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良好形象和正常秩序。探索建立省级发证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省发证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制度、执行细则、审查质量及证后监管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建立省级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对各地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查找问题,规范工作。 ——加快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密切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2011年安检机构资格管理工作计划,加大推进资格许可工作力度,指导各地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申请受理、现场审查等工作,加快发证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推进齐抓共管,强化安检机构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检验行为惩治力度,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对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检机构现场检查观摩活动和资格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监管能力。 (二)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以贯彻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为契机,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抽查后处理,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提高安检机构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突出重点,提高监督抽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以涉及健康安全的消费类和国计民生的政策类产品以及重要生产资料,特别是实行强制准入管理的产品为重点,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合理确定抽查覆盖范围和频次。切实发挥监督抽查职能作用,形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有机联动的监管机制,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着力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突出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项目,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努力保障消费安全。围绕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制造业、强农惠农、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等重大战略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中重要零部件、通用设备、能源资源、新材料、农业投入品等产品监督抽查。今年,国家监督抽查将对
类食品、
类生产许可管理工业品、
类日用消费品、
类建材产品、
类农业生产资料、
类工业生产资料和
类计量器具进行重点监督。 ——严格监督抽查工作过程的监督管理。全系统要大力宣贯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监督抽查各环节工作。要加强抽查工作风险控制,围绕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样管理、样品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发布、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等环节,分析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关键点,严格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举措。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交流,提高承检机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承检机构工作要求,严格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严明纪律奖惩,提高抽检工作的公正与科学水平,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权威性。加强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统筹管理,整合资源,不断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效能。 ——加强抽查实施规范管理,提高抽查工作科学性。继续加强抽查实施规范的编制和管理,组织编制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使抽查实施规范能够基本满足监督抽查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抽查实施规范的日常维护,对已发布的抽查实施规范进行跟踪,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标准变化、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及时组织修订,不断提高实施规范的科学性。认真总结抽查技术评审组工作经验,加强抽查工作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细化评审要点和流程,完善技术评审机制。 ——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完善抽查后处理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力度,提高时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依法对抽查后处理情况进行公布,加强对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信息发布力度,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予以曝光,提高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推动实施专题质量分析会制度,抓住突出质量问题和共性问题,联合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质量分析会,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着力发现和有效遏制产品质量问题,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预警和通报力度,对区域、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于70%的,要向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发出专项预警和通报,为地方政府掌握产品质量状况、调整产业结构、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质量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定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探索检验机构分类监管,指导各地加强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制定实施国家质检中心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建立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对考核评估情况予以公布。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和检验能力比对试验,组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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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证承检机构开展比对实验,促进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总结珠宝玉石首饰类质检机构监管工作试点经验,研究制订质检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积极推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监管档案,提高安检机构监管有效性。指导各地建立辖区内安检机构的监管档案,全面掌握安检机构基本信息、受理发证、证后监督、执法查处等相关情况,摸清安检机构的基本情况。根据安检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人员技术以及监督检查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检查,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复查,强化安检机构主体责任,形成监管闭环。建立安检机构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安检机构要向质监部门报送检验工作情况,下级质监部门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安检机构监管信息。推动安检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逐步实现安检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 ——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研究修订《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申诉和质量鉴定工作信息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经验交流,提高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服务社会。 (三)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科学性。推进落实风险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全面加强风险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模式,开展监督抽查信息研究利用,探索建立承检机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全系统风险应对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积极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分析研判和处置。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与标准化等部门在风险信息沟通、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中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消费品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完善有关工作措施和程序,继续开展消费品风险监测试点工作。推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工作,积极组建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推动各地建立风险管理机构,探索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逐步形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风险分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技术支持体系。 ——深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结合产品质量监督职责,深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查找关键点和潜在风险,研究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立足提高履职效能和工作需要,系统分析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质检机构和安检机构监管等制度实施情况,以产品、企业、机构为对象,研究确定分级分类标准,探索构建产品、企业、机构分级分类监管信息系统。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和企业,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结合标准、实施规范和相关监管制度,实施不同频次、范围的监督抽查。针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机构,以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承检机构为重点,结合检验机构隶属关系、工作质量等因素,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根据安检机构监管档案和诚信记录,分别实施不同方式、频次、覆盖面的监督检查。 ——推进全国监督抽查信息利用研究。完善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直报系统,继续加强全国监督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数据报送工作,逐步将国家监督抽查信息导入直报系统,实现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有关科研机构和质检机构,加强对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科学应用监督抽查信息,适时启动监督抽查产品分类、工作绩效评估研究,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为加强和改善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对策建议。 ——探索建立承检机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突出国家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承检机构的监管,研究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承检机构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行为,强化对承检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承检机构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和承诺制度,将审查确定的承检机构目录向社会公布,签署工作承诺书,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建立承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承检工作管理和承检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违反规定和工作质量问题的承检机构,取消承检资格,3年不得列入目录。
(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监管工作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法治监督,加快夯实技术保障体系,不断强化科技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教育和行风建设,推进“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法治监督。推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修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加快制定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积极做好新修订实施细则和《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工作。不断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依法监督、依法许可,努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推进科技监督。围绕监督工作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建立完善以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检验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安检机构许可技术条件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监督规范体系,结合科技进步、标准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进行动态修订,不断补充完善。二是建立完善由质量监督科研、检验、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发挥专家参谋作用,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技术评审把关、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三是建立完善符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要求的技术机构库,发挥各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筛选重责任、有能力、高水平的技术机构,为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分析研究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质检机构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积极促进检验机构提升能力,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和地方质检机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审批工作。大力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通过向其委托国家、地方监督抽查和许可发证检验工作,锻炼检验队伍,加快提升检验能力和工作质量,服务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指导国家质检中心积极为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发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功能,为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围绕新颁布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全系统开展宣贯培训,加强各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从严治检,狠抓行风建设,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避免和杜绝渎职失职、不作为和乱作为,努力树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各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严格内部管理,改革创新机制,谋划事业发展,强化监管措施,服务基层群众,争创一流业绩。 同志们,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继承“十一五”的昂扬斗志,继续更新观念,改革创新,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推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