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魏传忠 (2011年1月19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在这里召开2011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共同总结“十一五”期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 “十二五”期间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发展,部署明年的工作,既让我满怀希望、雄心勃勃,也使我倍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符合“十二五”期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支树平局长在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对质量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刚才,卓慧同志对五年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一五”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局成立十年来,全国质量监督战线忠于职守、狠抓源头、不辱使命、攻坚克难,开创了新时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局面,为质检事业大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里,各级质量监督工作机构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和蓬勃的发展。五年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的重大部署要求,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实际行动,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全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全国质量监督系统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检验机构和安检机构监管等基本制度为主体,积极联合行业部门,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闭环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围绕履行各项职能,进一步改革完善和融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检验机构监管等基本监管制度,建立完善了计划指导、源头监管、事后监督、技术保障、风险监控等各环节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闭环监管。通过每年制定发布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有力地指导了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力地强化了源头监管;通过实施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有力地加强了事后监督;通过开展检验机构监管,规范了检验行为,提高了检验水平,有力地提升了技术保障能力;通过推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研究和实施风险分析、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监测试点,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关口的前移。 二是各项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创新。终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拿出新举措。加强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实施了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全公布制度和全国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了国家和地方监管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抽查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下放了量大面广的产品实行省级发证,建立了审查员派出责任制、承诺书制度、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有力地推进了生产许可工作重心下移和实现权责一致,强化了审查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生产许可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检验机构监管的有效模式,调整安检机构规划设置、许可条件规定,制定出台了《委托检验行为规范》,开展了珠宝玉石产品质量检验监管改革试点,为规范检验行为、加强机构监管提供了重要思路。 三是新型监管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按照“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思路,加快转变监管理念,形成了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联合部门行业履行监管责任和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工作模式。总局会同工信部制定下发了《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一些省局也相继颁布了相关文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总局与工信部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合作机制,与公安、工商、残联等部门在机动车安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领域,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并合作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活动,初步形成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了监督抽查结果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区域性突出质量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邀请当地政府参加,并联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有力地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质量安全领导责任,赢得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肯定。通过加大了监督抽查等权威信息的发布力度,畅通产品质量申诉渠道,吸纳乡镇、街道和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督工作,有效地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提高了质量监督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全国质量监督工作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大局,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服务调结构、保民生、扩内需、促稳定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 一是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充分履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职能,紧扣发现和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核心任务,围绕关注民生、扩大内需、引导消费、促进和谐的目标,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整顿、“家电下乡”、服务“三农”等政策落实,“十一五”期间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领域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年平均批次抽样合格率比“十五”期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产品质量呈现总体向好的趋势。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了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曝光不合格企业,震慑了违法行为,引导了百姓消费,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各地也对近百万家企业的上百万批次产品进行了地方监督抽查,依法进行了严格的后处理,有力地促进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在严格市场准入和落实产业政策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职能作用,紧扣抓好生产源头质量的核心任务,围绕严格许可条件、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证后监管的目标,积极配合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十一五”期间对63类工业产品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对近12万家申请企业实施了严格审查,对近7000家企业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在实施后续监管中,注销证书约5000张,其中吊销证书近200张。这些都有力地保障了生产源头质量。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时修订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大幅度提高许可准入门槛,加快节能产品、再生资源产品、耗能替代产品许可步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注销一大批钢铁、水泥生产许可证书,有力地控制了盲目新上、重复建设和擅自扩大规模的项目,严厉地打击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行为,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是在配合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十一五”期间,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在国家和质检系统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展示了良好风尚,做出了应有贡献。在近年开展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和安全年”和“质量提升”活动中,我们承担了重要的组织工作,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抽查,规范委托检验,深入服务企业,完善长效机制,有力地配合了重大活动和回应了国内外舆论炒作,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遏制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中,建立烟花爆竹专供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严格检验和验收把关,出色地完成质量安全保障任务,得到国务院安保领导小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面对“三鹿奶粉事件”、甲型H1N1流感、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我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组织开展乳品整治和疫情防控、救灾重建物资的监督抽查,有力地支持了应急处置工作。 (三)在大力加强基础保障建设,促进质量监督事业长足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全国质量监督系统始终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的思路,明确目标,谋划发展,不断加强基础保障建设,质量监督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质量监督法制保障体系。深入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质检机构和安检机构监管等业务领域,先后制修订颁布实施了相应的部门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发布了全部产品的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和200多种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基本构建起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法规体系框架,进一步提高了质量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水平。 二是建立了监管急需的质量监督技术保障体系。五年来,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坚持“以监管保发展,以发展促监管”的指导方针,以承检机构为重点,切实加大检验机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能力建设、比对试验、年度评审检查,推行检验人员责任制和监督评审机制等方式,促进了规范检验行为,提高了检验技术水平,为加强质量监督、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建立了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总局和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中心建设,质检系统检验机构发展日新月异,基本形成了覆盖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的较高水平的检验技术能力;制定了30种重点产品的检验能力提升规划,扶持重点质检机构实施了食品、建材等检验能力提升项目;七成以上的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任务,由系统内质检院所承担,总局还以工作联系点和国家监督抽查任务为依托,提升青海省检验机构承检能力,使得系统内质检院所检验能力明显提升,检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覆盖重点监管产品的技术规范库、满足监管工作技术支持需求的专家库、符合承担政府委托任务要求的检验机构库、监督抽查信息库,为实施监管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 三是建立了较高素质的质量监督工作队伍。五年来,质量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苦练内功,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造就了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质量监督工作队伍,涌现出以重庆质检院张春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充分体现了关键时刻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的优良素质。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检验机构监管、产品检验等各级各类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等方方面面的培训,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行风建设,建立完善了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机构监管等工作的督制约机制,科学有效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树立了队伍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产品质量监督战线全体干部职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同舟共济、拼搏进取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不容乐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自身原因,都需要我们正确对待、深入思考。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在“十二五”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明确目标、查找差距、着力攻坚、有效解决。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理清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思路 过去的“十一五”,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迎来的“十二五”,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环境来看,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国际经济竞争和贸易摩擦日益加剧。从国内环境来看,经济发展趋势依然向好,科学发展的主题更加明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更加明朗,国内外贸易总体上仍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不断迈进,诸多客观因素为我们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宽广的舞台。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旧深远,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逐渐增多,世界对“中国制造”的质疑仍频频出现,中国产品质量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我们的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渐突出。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体会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树立战略思维,立足长远思考,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迎接新机遇和新挑战,不断开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正确认识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大局,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监督职能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14次强调“质量”,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有17处写到“质量”字眼,五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多处直接涉及产品质量工作。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强调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协调性和竞争力,提出要加快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各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作为科学发展的第一目标,发挥职能优势,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要充分发挥监督抽查职能作用,着力改善产品质量状况。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加大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加大抽查和后处理情况的信息发布力度,加大行业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通报力度,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制造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强农惠农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大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中重要零部件、通用设备、能源资源、新材料、农业投入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是要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职能作用,着力落实国家重大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关键条件的准入门槛,对钢筋、水泥、电石等涉及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产品,严格控制发证,加大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增加产能、违反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政策的生产行为,坚决取缔严重违反产业政策的企业,切实在产业结构调整、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配合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生产行为,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规范获证企业生产行为。 三是要充分发挥检验机构监管职能作用,着力服务产业升级换代。加快提升国家质检中心和地方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加大在技术装备、人才培养、检验技术研发等投入力度,在满足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发证检验、风险监测、质量分析等监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支持国家质检中心提升服务区域产业、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在服务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方面的促进作用,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帮扶作用,以及在构建质量、标准、检验公共平台方面的支撑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和区域产业健康发展。 (二)紧贴群众呼声,沉着应对复杂局面,积极寻求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办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众也对过上更好的生活有着新的期待,对产品质量安全期望值很高,希望依靠政府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然而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的意识不够,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不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目前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还不够高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产品质量问题容易被放大,质量监督部门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面对困难,我们要站在政府和公众的双重角度深入思考,认真分析总结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实现质量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要在加快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上拿出新举措。要着力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强化监督抽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检验机构在政府监管方面的技术保障作用,科学有效应对和强力遏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力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开展质量诚信建设,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提升质量诚信水准,营造全社会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二是要在着力促进改善品种和质量上发挥新作用。随着我国科技、经济的发展,工业产品的质量、品种得到较大提高和发展。这对于改善人民生活,改善工农业生产力水平,活跃市场,扩大出口,增加经济社会效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忽视产品质量和社会需要,片面追求产值、速度,不讲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已成为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目标实现。我们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增加产品品种,维护百姓切身利益和国家信誉,努力把产品质量和品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在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上树立新形象。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社会的焦点,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我们不回避任何问题,更要在做好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树立质检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加快职能转变,立足科学合理定位,积极促进质量监督工作上水平。近年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我们必须汲取以往的教训,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科学履行监管职责的有效途径,落实履行职能的具体措施,加快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一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上,温家宝总理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我们质量监督工作要围绕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始终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强化决策责任,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和杜绝渎职失职、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要不断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要着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性,综合运用监管手段,探索创新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纠正和事后检查,实现科学有效的常态监管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要不断提高基础建设水平。要坚持从严治检,紧密结合“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各级质量监督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不断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各级质检院所检验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预防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继往开来,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十一五”期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绩显著,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十二五”是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继往开来、再创佳绩的重要机遇期。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继承发扬“十一五”期间的良好作风和成功经验,在“十二五”新的历史阶段和发展起点上,乘势而为,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在高起点、高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开创质量监督事业新局面。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这个总体要求,为“十二五”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做好今年工作,重点要在构建完善五个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一)夯实产品质量监督理论基础,在构建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理论研究,高度重视风险分析工作,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科学履职、科学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要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建立防范风险的有效机制。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监管对象、工作和队伍的风险分析,查找我们面临的潜在风险,研究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努力避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漏洞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要推动风险监控课题研究,建立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加快推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立项工作,力争今年启动课题研究。通过课题研究,奠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理论基础,形成可用于实践应用的重要技术成果,推动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工作。 三要规范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风险信息收集机制。认真研究落实《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快建立全系统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标准化等相关部门在风险信息反馈沟通、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等领域的协作机制,加强对风险信息分析研判和处置。 四要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试点,逐步规范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监测工作的指导,完善有关工作措施和程序,继续以消费品和重要安全项目为重点,推进风险监测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有效的监测结果评估和运用机制。 五要加快建设风险管理机构,建立有效技术支持体系。推进组建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承担风险监测有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推动各地建立风险管理机构,研究规划布局风险监测实验室,探索建立风险监测工作网络,逐步形成风险监控工作的技术支持体系。 (二)探索完善科学监管有效机制,在构建完善分类监管工作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要结合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监管等现有制度实施和业务开展情况,运用对工作对象的风险分析结果,参考产品标准和相关监管制度,制定分类监管的方案,经过五年时间的探索,逐步形成符合质量监督工作实际的分类监管工作体系。 一要研究制定分级分类标准。根据我们掌握的国内外相关信息,特别是质监部门的历史监管信息,开展数据分析研究,按照风险因素、诚信记录和重要程度,充分考虑产品与人身健康安全的紧密度、国内外的关注度,制定科学的产品、企业、检验机构和安检机构的分级分类标准,确定监管的要求和目标,指导分类监管工作。 二要研究确定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们的法定职能,要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和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把企业诚信情况和历史监管信息作为重点参考依据,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手段,确定对产品和企业监管的频次、范围;要以承担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为重点,突出对检验机构承检工作过程的监督和工作质量的评价,按照分类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要把能力条件差、诚信水平低的机动车安检机构作为重点,突出对安检机构检验行为的监督,实施不同方式、频次、覆盖面的监督检查。 三要研究建立分类监管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完善产品、企业、检验机构、安检机构分级分类管理的数据库,形成对各种监管信息的实时传送和即时统计机制,力争早日实现全系统分类监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作为我们研究分析评价监管对象,确定监管工作原则和目标以及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 (三)着力提升质量监督把关能力,在构建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技术支撑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按照建设科技质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技术监督的理念,把依靠和推动检验检测科技进步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使监管工作能够不断适应科技进步、标准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形成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一要加强监管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积极推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质量分析技术、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标准研究,着力提升对质量监督的科技支撑能力,在质量检验、质量分析、风险研判评估和处置等领域建立高层次、高水平、全方位的技术保障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要加强技术保障信息资源管理。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完善质量监督技术规范体系、专家库和技术机构库。以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质检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安检机构许可技术条件等技术规范为依据,来保障我们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以质量监督各相关领域专家和技术机构为依托,为我们完善法律法规、开展质量分析、技术评审把关、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参谋和咨询服务。 三要加强对监管工作的技术把关。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技术评审机制,大力加强对监督抽查和发证检验承检机构以及审查机构的管理和相关任务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质量考核,加大检验能力比对试验力度,对存在严重违反规定和工作质量问题的,要取消资格,三年不得承担任务,进一步促进提高监管工作和检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技术把关水平和监管业务结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提升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四)推动各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在构建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要深入研究推进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行业自律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方责任的落实,这些责任都落实了,使我们的一些监管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科学履职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一要广泛宣传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地要按照《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向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这个《指导意见》,突出企业对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的宣传,督促企业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探索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鼓励企业主动在主流媒体公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要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研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落实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大对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预警和通报力度,对区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于70%的,必须向地方政府发出专项预警和通报,采取必要的方式,与地方政府领导交换意见,共同分析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总局将继续加大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的力度,加大对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区域性突出质量问题向有关地方政府的通报力度,并加大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要督促行业内部监督和自律。要加强与各级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质量自律公约,建立对会员企业的质量失信制约机制。鼓励各地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实际,组建相应的行业组织,承担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行业自律工作。 四要加强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各省局要探索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所属各级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深入研究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价方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开展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发证管理和后续监管、质检机构和安检机构监管以及落实总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等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地方局落实监管责任。 (五)营造良好质量安全社会氛围,在构建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要积极从多方位营造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和谐氛围,大力建设和谐质检。在增进系统上下左右的理解支持和协作配合,增强自身凝聚力,努力构建内部和谐的基础上,要促进外部和谐,联合各方,发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质量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推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体系。 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去年,总局与工信部签署了《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合作协议》,建立了两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领域的合作机制。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总结和借鉴经验,在落实合作协议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相互支持配合,建立联合、联动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合作共赢,扩大监管效应。 二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依靠和发挥其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产品质量监督重大政策和采取的工作措施,准确、依法、科学、建设性地进行开展舆论监督。要善于应对和引导舆论,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发布涉及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 三要提升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要重视和加强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工作,认真听取和调查处理群众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反映和呼吁,支持消费者开展维权活动。我们在出台政策、制定计划和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加大主动向社会征询意见的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倾听民意,问计于民,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形成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合力。 同志们,“十二五”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新的一年到来了,新的五年开始了,让我们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中央指明的“十二五”工作方向和各项战略部署要求,坚持“以质取胜、创先争优”,团结一致,坚定信心,爬坡奋进,扬帆起航,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