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
上午9:0 0-1 1:3 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上午9:O0—12:O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2 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 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3月2日至16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15日至17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1号楼4楼414房间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办公室,上午9:O0—11:O0,下午2:O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0571-85021199。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3月2 4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5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辅导培训和教材征订具体事项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