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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资料保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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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5 08: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9.4.3款规定:“考核报告应在考核现场完成所有签字手续,并由考核组长负责连同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提交组织考核部门。组织考核部门负责将考核报告副本一份提供给申请考核机构。”也就是说申请考核机构除得到考核报告副本外,不另外得到或保存任何资料。但是我省一贯做法是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封存在申请考核机构,且不能私自开启。直到下一次考核时,由那时的考核组长开启,并检查是否在该考核周期内,申请考核单位存在重复的问题。如是,则认为更不可容许的。”不知这样是合法的吗?你们又是怎样操作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6 13: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1-8-26 13:59 编辑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明确规定“由考核组长负责连同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提交组织考核部门。组织考核部门负责将考核报告副本一份提供给申请考核机构”。可见考核记录的原本必须是存放在“组织考核的部门”而不是存放在申请考核单位的。而组织考核的部门则必须复制一份副本提供给申请考核机构。这份副本当然完全没有必要由申请考核单位“封存”,是提供给申请考核单位持续改进的依据和动态管理的证据。
  把考核记录“封存在申请考核机构,且不能私自开启”完全是一种违规行为,是对申请考核单位和执行考核的考核组的不尊重,且不利于申请考核单位的持续改进和计量标准的动态管理。如果组织考核部门实在不想花钱复制考核记录“副本”,把责任转嫁给申请考核单位,让他们自己复制一份留存,然后再由考核组转交组织考核部门,也不是说不可。我想,申请考核单位也是不会斤斤计较的,他们可能会欣然接受。实际上他们还担心考核记录传递过程中的意外丢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也许从内心乐意自己复制副本呢。JJF1069的第9.4.3条还明文规定“考核组和组织考核部门应妥善保管考核报告和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并负责保密”。组织考核部门连保存考核记录的这一点点责任都不想承担,都想推给申请考核单位,是不是这个组织考核部门也实在是太懒、太不负责任了啊?难道只想靠国家赋予的权力盖章收钱,其它什么责任都不想承担吗?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6 17: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明确规定“由考核组长负责连同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提交组织考核部门。组织考核部门负责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6 13:52



    言之有理!但我们江西省都是这么操作的,而且从在仪器信息网里得知:北京的同行也是这样操作的。不知是以前的1069是这样规定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使得不少同行都这样操作。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6 18: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1-8-26 18:31 编辑

回复 3# 刘彦刚

  呵呵,我查了JJF1069-2003的9.4.3条,与现行标准JJF1069-2007完全一样,一字不差。至于为什么他们要违规操作,可能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解释,这是一种明显知法违法的现象,可是他们自己就是政府主管部门,又有谁来监督他们依法行事呢?他们是负责组织和监督这项工作的部门,看来也只有靠他们自己来纠正自己的错误了。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6 2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规矩湾锦苑


    看来是这么个理!
chuanzyh 发表于 2011-8-26 21: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最近的一次考核,考核组只是封存考核出具的证书,其它的考核记录都是我们自己复制副本保存。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7 05: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最近的一次考核,考核组只是封存考核出具的证书,其它的考核记录都是我们自己复制副本保存。 ...
chuanzyh 发表于 2011-8-26 21:54
出具的证书封后交谁保管的?
chuanzyh 发表于 2011-8-28 22: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刘彦刚

由我们自己保管的。考核我们的专家里有1069的主要起草人。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9 05: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刘彦刚

由我们自己保管的。考核我们的专家里有1069的主要起草人。 ...
chuanzyh 发表于 2011-8-28 22:46



    哦!我以为你是我刚考核过的检定机构。因为我刚完成江西宜春市的十个县供电公司的计量中心的考核。我们的组长也是这样操作的,只留现场试验和现场抽取的记录和证书在被考核单位。我都没弄明白这样操作的道理,按传统习惯封存在被考核单位的资料还更多;按1069则是只留考核报告的副本给被考核单位。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9 15: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明确规定“由考核组长负责连同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提交组织考核部门。组织考核部门负责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6 13:52



    我联系到了JJF1069—2007规范主要起草老师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将一些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封存在被考核单位。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刘彦刚

  呵呵,我查了JJF1069-2003的9.4.3条,与现行标准JJF1069-2007完全一样,一字不差。至于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6 18:25



    因为JJF1069—2007取代JJF1069—2003的原因,只是为了增加商品检测的内容。要能找一下JJF1069—2003之前的版本,也许有些有意义的发现。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9 16: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刘彦刚

  真不明白JJF1069-2007的第9.4.3条为什么要明文规定“考核组和组织考核部门应妥善保管考核报告和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并负责保密”。
  标准明明是说“考核报告和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特别还有“所有”两个加重语气来强调,应由“考核组和组织考核部门应妥善保管”“并负责保密”。实际操作中连我们标准的主要起草老师也将“考核记录和证明材料封存在被考核单位”且要求被考核单位“不能私自开启”,把保存的责任和保密的责任完完全全转嫁给了被考核单位,组织考核部门的保存和保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其实谁保管和负责保密无非是职责的赋予。为什么在标准起草和换版时我们法规的制定人员不干干脆脆规定这两个责任就赋予被考核单位呢?现在造成了有法可以不依,执法部门知法违法的现状,基层怎么想?造成了“法”就是一个摆设,老百姓是不能违法的,执法部门可以随意逆法而行,即便是他们逆法而行,基层也只能逆来顺受。
  我认为既然已“立法”,有了法规规定,我们的政府计量主管部门还是应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自己的执法形象和尊严,按规定办事。必定这些法规出自质量技术监督自己的衙门,如果确实规定不妥,那就应该修改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9 16: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刘彦刚

  嗯,也许能够查个来龙去脉。
  不过我觉得其实也无关紧要了。以JJF1069-2007发布时间算起已经过去4年,以JJF1069—2003发布时间算起已经距今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的时间都过去了,一个资料保存和保密的职责即便是更早版本的标准规定与新规定不符,也应该早就按新规定改过来了。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9 16: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规矩湾锦苑


    是哦!言之有理!如觉得不合适,完全可以在制订规范时就修改好!不过这个系统习惯势力实在太大了,比如说检定不合格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明显不合理,而且JJF1001-1998早就在第9.17条明文规定: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为《不合格通知书》,可至今所有检定规程还是抱住不知所云的《检定结果通知书》不放哦!我这次参加考核就有两个县供电公司将《检定证书》写成了《检定结果通知书》。如果检定不合格发给《不合格通知书》,我想就谁也不会将《检定证书》写成了《不合格通知书》了。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29 16: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刘彦刚

  嗯,也许能够查个来龙去脉。
  不过我觉得其实也无关紧要了。以JJF1069-2007发布时间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9 16:49



    是话实说:“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封存在申请考核机构,直到下一次考核时,由那时的考核组长开启,并检查是否在该考核周期内,申请考核单位存在重复的问题。如是,则认为更不可容许的。”这一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哦!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29 18: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兄的意见,资料封存在被考核单位的确也有其优点。由于相邻两次的考核人员很可能不是同样的人,新考核人员可以在被考核单位直接获得和查到上一次考核及其以前的所有记录,有利于本次考核,也避免了新的考核人员去考核组织部门索取和了解情况所需的时间和交通费用。
  但是据我所知目前所有的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在管理审核记录和相关审核证据时,都是由认证机构保管原始资料的,执行审核的机构和受审核单位则保存副本或者保存复制件。
  如果主管部门确实看重资料封存在被考核单位的优点,不想保存这些资料,就应该在2007年修订标准时改过来,免得让大家感到制定法规是他们,带头逆法而行还是他们,搞得法规没有威严,也影响他们的形象。
 楼主| 刘彦刚 发表于 2011-8-30 03: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规矩湾锦苑


    言之有理!
    我觉得:只所以在这里相关资料封存在被考核单位有点合理性,也许是因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相对于其它申请认证机构,组织考核单位对其的管理更紧密些。你说是吗?
lhkcx 发表于 2012-2-14 1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考核记录及证明材料封存在申请考核机构,直到下一次考核时,由那时的考核组长开启,并检查是否在该考核周期内,申请考核单位存在重复的问题。如是,则认为更不可容许的。”这一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哦!
jsyzwgh 发表于 2012-2-22 07: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有注意过,一般是考评的怎么说就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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