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意见的函
质检量函〔2012〕21 号
关于征求对《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量专业项目分类,适应和满足注册计量师和计量检定员考核的要求,我司组织制订了《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征求意见稿)》,现发送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各省需统筹考虑地、县的意见,使该分类表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 联系人:刘颖琪
张
驰 联系电话:010-84626923
010-82261855 电子邮箱:lyqwrj@163.com
传真:010-82260128
附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征求
意见 函
抄送:计量司,存档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2年4月17日印发
录入:
校对:
最新2012年10月1日施行的检定人员管理办法中也说检定项目表由质检总局发布,到底什么时候能发布?讨论稿讨论好了吗?
什么时间能订下来,有知道的说一下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