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日前,出台了《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禁止向食品类生产者出售餐厨废弃物或者将餐厨废弃物再利用加工食品类产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办法》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按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并在每月末向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月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餐厨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投放或者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河道、渠道、湖泊、水库等场所;餐厨废弃物不得出售、倒运;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收集和运输。 餐厨废弃物由取得许可证的企业集中处置 按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与产生、收集、运输实行联单制度;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方法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