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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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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发表于 2013-7-25 13: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综发[2013]15号

中央编办综合司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及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及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 号)明确, 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中央编办会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摸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情况,中央编办、质检总局拟组织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承担检验、检测、认证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企业或行政机构;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部门所属承担检验、检测、认证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企业或行政机构。既包括独立法人机构,也包括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调查内容及方式。调查内容包括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情况,机构编制情况、承担职责任务、业务开展和资质情况等。调查以电于信息填报为主,请各相关单位登录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信息调查" 专栏(网址itc. cnca. gov. cn) 进行填报。

      三、时间安排。请各省级编办会合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组织本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并于2013年8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情况,1 份书面材料报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司,2 份书面材料、1 份电子丈档光盘报质检总局科技司。

    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司局会同主管质量工作司局负责组织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统计调查和信息填报工作,请于2013年7月底前,登录系统填写《检验、检测、认证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 。并将系统生成的报表打印加盖公章后.,1 份书面材料报中央
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司,2 份书面材料、1 份电于文档光盘报质检总局科技司。
附件4 《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信息调查表》

abbr_d6721934c82ee98a07982e83cae850e2.pdf

1.74 MB, 下载次数: 898

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13-7-25 14: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国家认监委(CNAS)发布通知称,我国将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摸清、检测、认证机构情况,中央编办、质检总局近期拟组织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2012年11月的“中国科学仪器设备与试验技术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总工刘卓慧在大会报告中透露,截至2011年底,我国各类检测机构已有25669家。她同时透露,2008年中国质量检测市场总产值为450亿元,其中120余家外资检测机构占了33%的市场份额。

  按以上数据大致分析,我国25669家检测机构全年的产值合计可能为300亿元,每家检测机构的平均年产值还不到12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尤其在近年来,多个体系大量进行检测机构重复建设,造成了检测机构迅速增加。而随着我国第三方检测领域逐渐开放和市场化,当前的检测需求不足,在产值数据上显示出“检测能力过剩”。

  该通知还显示,针对此次整合行动展开的调查工作包括直辖市、自治区、省级甚至省级以下相关检测机构,涉及范围与层面非常广因此可预估,我国此次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行动力度将会相当大。

  但亦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整合所体现出来的行政行为与市场行为是否能够相容还待考,“不同体系检测机构之间的合并重组是否应该更加市场化一些?”(编辑:刘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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