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体系] 提供个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方面权威解释

[复制链接]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3-10-11 09: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jls.aqsiq.gov.cn/gzly/lyhf/


贴个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最新行政解释:20139解答的:

[20130916-8870-377688]


问:
计量司专家,你好,我是一名建造师,据我了解计量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因为卷尺在工程建设中不涉及用于贸易结算、医疗防护、环境监测,只是用于简单的外观尺寸、长度等测量,所以我想咨询此情况下卷尺是否需要实行强制检定。期盼回复!


答:
计量器具都应依法检定,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目前,钢卷尺、代锤钢卷尺已经列入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如果用于上述四个方面,要实行强制检定;如果不用于上述四个方面,也要按规定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上述解答还是依据现行的计量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解答的,为何不推荐计量校准哪?
       谁
能提供个用校准代替定期检定方面的法规、或规章吗?

fenchion 发表于 2013-10-16 15: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是企业自愿的潮流行为,除强检范围的仪器,我们都可以用校准的形式。
1.如果你用的仪器不涉及校准结果值引用或传递,你用检定也无妨(比如一般检定结果都是:符合什么要求,但无具
   体数据,如气体探测器,其实我们就只要知道符合要求就行了,所以没必要看大量的校准数据)。
2. 但我们企业日常使用场合,通常会引用到校准数据,及分析这台仪器校准结果和变化趋势,建议我们都采取校准的方式,比如温度计+热电偶,我们就很有必要,知道温度计和热电偶各自的误差,我们实际测量时应当加上这两者的误差修正值,才是我们最终想要的结果。
 楼主|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3-10-17 10: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你的校准是企业自愿的行为。
校准不光可在非强检器具中实行,
也可在强检器具中进行运用!
如为保证强检器具在周期内运行的可靠性,
或修正某一参数后,就可用校准进行确认!
超声波流量计检定规程中规定,
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如每年进行一次校准(核查),
检定周期就可从2年延长为6年!
再个,校准还没有计量法律法规地位,
非强检器具如用校准代替定期检定没有法律依据。
hblgs2004 发表于 2013-10-19 13: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象卷尺、玻璃温度计等简单的使用寿命不长的计量检定器具,大部分企业都是将其列为C类仪器进行管理,在新购买时校准一次,以后就可以不校准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6-9 03: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