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ls.aqsiq.gov.cn/gzly/lyhf/
贴个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最新行政解释:2013年9月份解答的:
[20130916-8870-377688]
问:
计量司专家,你好,我是一名建造师,据我了解计量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因为卷尺在工程建设中不涉及用于贸易结算、医疗防护、环境监测,只是用于简单的外观尺寸、长度等测量,所以我想咨询此情况下卷尺是否需要实行强制检定。期盼回复!
答:
计量器具都应依法检定,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目前,钢卷尺、代锤钢卷尺已经列入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如果用于上述四个方面,要实行强制检定;如果不用于上述四个方面,也要按规定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上述解答还是依据现行的计量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解答的,为何不推荐计量校准哪?
谁能提供个用校准代替定期检定方面的法规、或规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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