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规则和政策,CNAS需要在相关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计划。现向有关技术机构征集能力验证计划,欢迎各有关机构积极参与。相关信息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1.电器安全
| 12.RoHS 规定项目
| 2.电子与电机
| 13.HIV、乙肝、丙肝、梅毒抗体
| 3.信息与通讯
| 14.建筑材料
| 4.高分子和复合材料机械性能
| 15.金属材料
| 5.原料药及中西药化学和生物指标
| 16.环保
| 6.化妆品中有害成分化学和生物指标
| 17.煤质
| 7.纤维和纺织品化学和物理性能
| 18.石油及相关产品
| 8.环境性能
| 19.动植物检疫
| 9.汽车、摩托车性能
| 20.法庭科学/刑事科学
| 10.玩具安全(化学和物理)
| 21.陶瓷
| 11.食品安全
| 22.校准项目
| 二、对提出方的要求:
1.原则上应已获得CNAS的实验室认可,获得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机构优先;
2.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3.具有开展能力验证计划的管理、统计和专业技术专家资源(可外聘);
4.具有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结果统计判定的知识及能力;
5.愿意以非营利方式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CNAS能力验证为非营利性,仅收取运作成本费用);
6.愿意遵守CNAS的相关规定。
三、提出方式:
有意承担CNAS能力验证计划的机构,请进入“能力验证专栏” (pt.cnas.org.cn)中“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认真考虑并填写“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可从“能力验证相关政策与资料”栏目下载),电子文档按要求上传或发电子邮件到CNAS能力验证处,同时将加盖好公章和签字的文本邮寄至CNAS。
不详之处请垂询CNAS能力验证处。联络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100020
联 系 人:王忠、葛曼丽
电
话:010-65995372,65994541
E - mail: pt@cnas.org.cn
二○○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征集Δ
能力验证计划Δ
通知
抄送: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08年2月1日印发
录入:王媛媛
校对:葛曼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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