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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现在开的校准公司都建的是企业标准还是社会公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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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ongbo 发表于 2014-8-4 16: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校准公司肯定都建标了,那么建的是企业标准还是社会公用标准?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8-5 08: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公用标准到目前为止都给了政府计量部门,没有授予企业的。
ydq 发表于 2014-8-5 09: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风吹石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也有某部分建在企业的,当然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证书也就给了企业,这种情况还是有一定数量的。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8-5 09: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在过去政府计量所没有能力但某些企业具有的,就被授予了专业计量站。现在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计量所也在不断壮大,能力提升很快,对过去授出去的也是能收就收,新授予的就没有听说过(信息有限,仅做参考)。
 楼主| jhongbo 发表于 2014-8-6 16: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现在开的校准公司建的都是企标了,可计量法规定企标只能在内部开展工作,校准公司不就违法了。
Rie 发表于 2014-8-6 18: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jhongbo


    校准公司建标只要不对外出具检定证书就不违法。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8-6 21: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校准公司,就一个独立的“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单位,这个公司冠以“校准”的帽子,我想应该是以向社会提供校准服务为自己的主要业务吧。那么向社会提供校准服务的计量标准就应该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按我国计量法规定就该接受计量标准考核。校准公司也会有一些自己内部测量活动使用的测量设备需要校准,且自己有校准所用的标准器,该项校准只要不向社会开展校准服务(不对外校准),建标与否就是其自己的权利了。
frankzhanguestc 发表于 2014-8-7 08: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后对内可以检定,对外校准,但没建标的大把,可以上省质监局网站看一下建标备案清单
moonkai 发表于 2014-8-7 14: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4-8-7 14:51 编辑

现在建的也只能是企业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都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除非当地政府计量检测机构没有能力建的标准,才会授予企业,向企业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这个您只能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咨询了。不过,校准公司有一个变通的办法,可以让建立的企业计量标准对外开展业务,就是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计量授权,获得计量授权,就可以超过规定的范围开展量值传递或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但是,申请计量授权的计量标准不论是最高计量标准还是其他等级计量标准,都要经向你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标准考核合格才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原来是只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不过就算知道了这个变通的办法,能不能获得授权依然是未知数,国家目前是鼓励民资进入校准市场的,但是地方计量部门是否愿意就不得而知了,希望对您有用,谢谢。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8-7 15: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为了跟国际接轨,也曾不主张溯源,但来自质监部门的压力太大了,只好搞起了中国特色,发布了最新版的《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要求申请CNAS的单位其计量器具必须溯源,这就是变相的要求建标了。
zzzhang 发表于 2014-8-7 16: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建标都有一个传递范围,比如:本部门、本单位、或者本行业。按照计量法的要求,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只能开展非强制检定,如开展强制检定就需要计量监督部门给予授权,才可以开展检定。我的疑问是,企业建标申请授权,怎么跨越本单位的范围呢?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8-8 08: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公司,顾名思义是要跨越本公司开展校准业务,并且还要盈利,按照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按照社会公用标准进行建标。
 楼主| jhongbo 发表于 2014-8-12 13: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仪器送检合格就可以是溯源了,还要建标吗?
hblgs2004 发表于 2014-8-12 14: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键的问题是现在计量法完全不适应当下校准的需求,那些利益集团就是不舍得改变
vandyke 发表于 2014-8-13 09: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也不是不主张溯源,其实溯源性是一贯的要求,只不过对于iLAC-MRA溯源是自愿选择,只要保证溯源链不中断即可,在国内更强调溯源至国内的标准为主,一般只有在国内基标准不能满足才溯源至国外。
lgl_2005 发表于 2014-8-17 14: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不好回答的问题。
最根本的是新计量法修订了很多年,迟迟未出,可是实际情况与现有计量法出处很大,搞得大家想按实际情况办可是没有依据,不知道怎么办了。长远来看国家会控制强检、放开校准市场,再等等吧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8-18 09: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jhongbo


    按现行法律规定他什么都不是。
horizen99 发表于 2014-8-22 1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社会公用吧,不然不能对外营业,前些年都是没建标的,直接CNAS,不过现在推出了备案,还有CNAS也要求先建标才能申请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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