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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10-20 12:27 计量确认包括校准(含检定)、验证、必要的调修、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封印好标签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4-7 23:34 我认为你们错误的理解了术语“计量确认”的定义。您在11楼说,“计量确认的依据是测量过程的要求,而 ...
hww3bing 发表于 2020-3-4 10:37 谢谢分享,给没有经验的伙伴们提供了很大帮助
新量友千万不要被某人的一番忽悠给误导了。“检定”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是确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的活动,其合格判据是法律法规(检定规程,下同)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而不是计量器具使用场合对计量器具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后者是“计量确认”的合格判据,适用于“校准”,而不适用于“检定”。在“检定”的实施过程中,承检机构已经依据国家法定计量要求进行了验证,给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合格”就能用,“不合格”就禁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违之。如果用户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合格判据,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那么送检单位就应当以“校准”方式溯源,取回后将校准结果与计量器具使用场合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进行比较验证,判定它是否满足使用场合的预期使用要求,这就是“计量确认”。
当然,对于非强检计量器具,即便用户使用场合对计量器具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要求,他仍然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此时的“校准”+“计量确认”与“检定”等效。
GB/T19022的前言说的很清楚“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但如果“计量要求并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计量确认与检定就不能相同。
这不是废话吗。“不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那你为什么还傻了吧唧的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呀?不是你自愿的吗?谁强制你啦?
34楼历来概念混淆,是本论坛著名的概念混淆大师,其对标准前言的解读是完全错误的。标准在前言中的说明真实意图并非将计量确认与检定划等号,而是强调标准回避使用“检定”的原因,告知仅仅在计量要求由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才可以将两者划等号,企业绝大多数情况下计量确认不能等于检定,大家且不可上当。
38楼这位向来正经歪念忽悠误导新人。GB/T19022啥时候说了“检定”就是特指“强制检定”呀?将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与非法治计量的市场行为“校准”混为一谈的,恰恰是这位“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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