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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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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boren 发表于 2016-2-25 1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5.10.3.1和5.10.4.1都有一句话,“当需对检测(校准)结果作出解释时”,如何理解,什么情况下做出解释。是应客户要求,还是依据标准规定?大家怎么看?
kongshuqin 发表于 2016-2-25 1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是该检测结果的获得条件和所引用的检测依据有不同时,或者检测结果的表达和依据有不同时,需要说明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2-25 23: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CL01:2006中5.10.3.1和5.10.4.1条都有一句话,“当需对检测(校准)结果作出解释时”。对什么情况是“需做出解释时”,标准并没有说,这就意味着任何需要对检测(校准)结果作出解释的情况都包括在内。例如:客户要求、标准规定、工作需要、实验室为了明确自己的承诺、为了避免检测/校准结果的误用、……,均为“除5.10.2 中所列的要求之外,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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