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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涛 发表于 2019-8-5 15:49 这个授权范围可否改成集团公司内部
口杯 发表于 2019-8-6 19:48 那些第三方计量检测公司给用户出具的是什么证书?是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还是他们走CNAS认证? ...
你建立的计量标准,就是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所以授权范围肯定也是限定在企业内部,不大可能会授权你向社会开展检定(包括强制检定),除非你的检定项目与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互补。这种情况不是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而是要向上一级的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授权。
除非你通过了CNAS的能力认可,作为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向社会开展认可范围内的校准业务。
路云 发表于 2019-8-6 22:56 你建立的计量标准,就是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所以授权范围肯定也是限定在企业内部,不大可能会授权你向社会 ...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8-7 07:34 从全国计量法律法规来讲, 校准 没有强制需要什么资质,而CNAS只不过 是一个 实验室认可 。 如果 CNAS 可 ...
如果亮 发表于 2019-8-7 08:39 说的好!CNAS认可只是对能力的认可,并没有法律的许可效力
要说法律效力,就只有法制计量的“检定”,因为国家顶层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涉及“校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到《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再到《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没有一部法规是涉及了校准的。校准本身就是市场行为,所谓地方颁布的要求校准机构备案的行政规章,从顶层法律法规上,是找不到依据的,应该说是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地方保护主义。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能否作为第三方出具《校准证书》的问题。《校准证书》任何单位都可以出,唯独只有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以及通过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才可视为第三方行为。除此之外,那就是一、二方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法律的层面讲,都是具有同等的效力的。出了国门,那就只认CNAS。不要看不起CNAS,CNAS公布的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与频次,比起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得多。
刘彦刚 发表于 2019-8-7 06:19 说得非常好!
口杯 发表于 2019-8-7 15:16 你好,刘工,我想问一下,有些强检的计量器具,第三方计量检测公司如果只能出校准证书。是不是对用户来说 ...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国家目前本身就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只有校准规范,那也只能是校准。不过这类校准可以认为是强制性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通常不大可能由第三方计量检测公司来完成,而是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指定的授权计量技术机构,或者是企业内部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来执行。而且用户必须是定期定点的按期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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