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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某连锁快餐店使用的体温计未进行计量强制检定。
体温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所列产品,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体温计进行计量检定后,其测量值才准确可靠,才可以准确“筛查”疑似发热者。用于体温检测的体温计未检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处理。
http://scjgj.huhhot.gov.cn/zwdt/dtyw/202110/t20211029_1044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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