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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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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发表于 2013-4-15 21: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需要具有溯源有效性的证书,而一些校准实验室为了规避风险,
出具无任何标识的校准证书,客户在通过一些质量体系或者客户审查的时候导致报告无效。

这种行为你认为违规吗?

开放性讨论,大家各抒己见。


  1. 1.范围项目外,如果有标识那是违法不是违规,不是我们讨论的方向
  2. 2.可以盖确不盖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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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13-7-14 22:00 裁判: 上帝

正方观点 (30)

不盖当然算违规

反方观点 (70)

不算违规

Rie 发表于 2013-4-15 22: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算违规,没有任何条文规定一定要加盖CNAS章,有约束的做法是企业在签订服务协议时注明需要加盖CNAS章,如果仍未加盖可算做违约。
Rie 发表于 2013-4-16 16: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byang1997


   1、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认为违规,那么是违反了哪条规定?
   2、如果项目没通过CNAS认可,盖CNAS章是违规,不盖就不违规。
   3、用户选择了没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而导致评审出问题,责任在用户,用户没有做好供方评审,评审方开不符合项很正常。
   4、CNAS不是万能药,不是所有的评审都需要CNAS证书。
浪子剑客 发表于 2013-4-16 22: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支持12楼
不盖章只说明,该项目没经审查认可资质,
该项检测能力没过CNAS,
不一定不过关,也只是目前还不具公信力!
与是否违法无关吧。
实验室认可本身就是自愿性的,
不通过认可,就不具公信力。
洪立祥 发表于 2013-4-17 14: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明确我的的态度:不违规.
     撇开其他的先不去争论,单单这一个现象并不能说明机构有违规,判断违规的依据是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查找cnas好多文件及相关规定都无法找到证明违规的条款。根据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1.2表示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拥有认可标识的使用权;而5.3.3.10只表示校准证书被用于检测实验室,GB/T1900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建立测量溯源体系时应带认可标识。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13-4-17 19: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盖章不算违规
fujiale 发表于 2013-4-18 06: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不算违规,而且很合法。
有资质不一定要用,不用不算错的,用了用错了倒是大问题。
我在实际工作中,能不给的就不给。
当然有客户在服务协议上强行注明的符合条件的除外。
就打给比方,如果客户送过来一台酸度计,服务协议上什么也没写,也没写校准检定等等,那选择权就在我们这里了,当然选择前先告知对方收费,同意就做
fujiale 发表于 2013-4-18 06: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是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强调有法必依,我们是技术服务机构,非公权是可以放弃的,就像你有钱可以不买商品,但执法机构看到违法行为不能不执法,这个就是公权和私权的区别。
tangjj 发表于 2013-4-18 07: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户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不算违规。
kongshuqin 发表于 2013-4-18 09: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盖,不算违规。
年丰 发表于 2013-4-18 09: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规,质量体系要求只要求测量监视设备必须有效的量质溯源.按照CNAS相关规则检定证书就不能带CNAS标识.我经历了好几次3C审厂说我们的证书没CNAS标识不行,我问那审查员你知道什么是CNAS吗 什么是计量吗?  CNAS是自愿认可的  只要我的标准通过了1033考核就符合计量法.我说 你能否把证书不符合哪里的要求出具不符合项 签上你的名字和你的注册质量工程师的号码吗?  我在说 内地的计量所很多都没听说个CNAS的 那他们的证书3C敢不认吗.目前只有UL要求证书上必须要有CNAS标识,他是外国的认证没办法这就是技术壁垒.没有哪个实验室敢说100%的仪器都通过CNAS认可这是不可能做的. 所以哪家实验室都有证书不带CNAS的可能.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8 12: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日暖洋洋 于 2013-4-18 13:05 编辑

这个是两个利益群体的心理博弈论题:
结论当然对认证认可这样一个行业来说,盖不盖章当然取决于机构自身。(一般来说,机构通过的认可度越高,其市场认可度也越好,所以花了功夫金钱去通过认可了,基本还是会主动用的)
所谓的监管是针对是否违规乱用认可标识,是否超量程范围使用标识而已,根本不存在监管被认可的机构自由使用标识的权利(前提当然是正确使用)。

当然,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说,为了通过一些体系上的认证,需要有一定资质的证书报告作为支撑,比如在各个国家 各个行业需要的资质也不一样,有的行业不太认可CNAS的检测
而对其他的一些认可度倒是很高。所以总结而言:客户需要自身的知识积累,出现了没有通过体系的时候,不要一味去埋怨自己的供应商,多想想我当时为什么没有选对供应商呢,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都不懂呢,花了老板的钱现在出问题了,被老板K了以后去投诉机构了,那当时为什么自己没有在合同中去多添一笔呢。

那站在机构而言:我们是否应该当时跟不懂的客户好好的去解释沟通,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明风险呢,在行政管理缺失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去疏导客户的情绪,帮助他们去提高一些基本的知识素质呢。

既然是技术机构,而不是行政机关,并且是按合同办事,那么大部分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的规范市场,政府现在也在抓大放小,重市场,轻行政。让市场去自主的规范,而不是事事都要靠行政监管,并且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管的太多 太细了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深圳水手 发表于 2013-4-18 1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单位一般如果具备资格就会出具校准报告,盖cnas章,出具的检定报告就不盖了,这应该与两方面 有关,一个是计量机构图利益,特别民营机构,应为很多企业计量只是为了应付审核,国内审核机构要求不严,有些国外机构审核就不一样,要求很严,不盖cnas章就不算合格,所以呢,严格意义上讲是不行地,个人看法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3-4-18 21: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权责相抵的观点看,CNAS实验室使用标志是权力,依据CNAS标准进行实验是义务。义务并不包括证书必须加盖CNAS标志。
GZJDSB 发表于 2013-4-18 22: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不盖CNAS章不算违规,通常没有通过CNAS认可的项目,机构又要开始进行该项目的校准工作,开始阶段对该项目进行校准时,是不会盖CNAS章的,等通过CNAS认可后才会在证书上盖CNAS的章。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9 10: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辩题已经做了补充,所以可以这么分析该辩题,如果通过了政府和cnas的双重考核,确实可以出未盖cnas ...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4-19 08:38



    严格来说,他违反了计量法。但由于目前执法的真空,导致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见怪不怪。所以应该尽快出台计量法,整顿市场,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对校准市场进行规范。


八一八老师 你好
我看你这句话说的很难理解啊:
1.“严格来说,他违反了计量法”既然是严格的说,那你就明确告知我违返了哪条哪款,或者实施细则中的哪条哪款。
2.“但由于目前执法的真空”既然照你的逻辑说已经是违法了,就是说行政有据可依了,那请问何存执法真空一说啊。
3.“所以应该尽快出台计量法”既然按照您的第一句话说已经违法了,很明确了,为啥还要尽快去出台计量法呢。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9 1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日暖洋洋 于 2013-4-19 10:29 编辑
你可以看看规矩湾版主引用的计量法条款: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 ...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4-19 10:18



    既然没颁布,为什么说严格来说,违法了计量法呢,我是针对言语逻辑来问的。
    那两个条款跟我盖章没盖章有什么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吗?

再说了,即使新的计量法颁布了,我也明确的可以说对盖章一事不会有只言片语的强制规定,所以违法法律从何谈起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9 13: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日暖洋洋 于 2013-4-19 14:03 编辑
当然有关系,一个机构,出具计量报告,你认为你根据什么?计量法是根本法,如果都这样我也不用通过c ...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4-19 10:41



    我说的是你列举的这两个依据根本跟盖章不盖章没任何逻辑关系。(既然讨论的是盖章问题)
   
  至于你说的“计量法是根本法,如果都这样我也不用通过cnas了”
计量法更没规定要去通过CNAS,校准项目同样可以进行建标,通过行政部门的考核而不是CNAS的认可。
至少从目前看来,即使今后去规范校准市场,相信《计量法》对CNAS认可的要求也不会有什么具体的强制规定。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9 14: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关系,认可的机构可以出,为什么非认可的机构就不可以出?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4-19 14:03



    你说的关系莫非是《计量法》与CNAS的关系吗??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19 14: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1# 八一八


    我觉得这问题本来是无需讨论的。
    查查CNAS网站就行了,用得着把一点关系都没得《计量法》搬出来吗
   5.3 CNAS认可标识的使用
   5.3.1CNAS认可标识使用通则
   5.3.1.2 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拥有认可标识的使用权,并鼓励在其认可的范围内使用认可标识。
   我就不明白了,讨论了一大堆的计量法什么的,干嘛不去CNAS认可标识的网上看看呢。
   计量法与认证认可管理条例根本没什么交集。
冬日暖洋洋 发表于 2013-4-20 0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日暖洋洋 于 2013-4-20 09:16 编辑

回复 76# JIXIANYU


    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机构,这个题目讨论的仅仅是不盖章违规与否.与客户的主观意识没有关系的
    举个最最明白的例子吧。
    你是一个硕士,但是找工作的时候你可以用本科的学历,也可以用硕士的学历,但是一般人当然会拿出硕士的学历,不然会被人鄙视
    但是你去造了个博士的学历(那就是超范围出报告)是违规的。
    这例子说明了一切,一般正常人有了硕士学历肯定是会表明自己的身份的。除非他脑子有病或者换种方式来说他比较“低调”。
洪立祥 发表于 2013-4-20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0# byang1997


   

我说的是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中的5.3.3.10表示如果校准证书被用于检测实验室,GB/T1900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建立测量溯源体系时应带认可标识,这句话是不是应该理解为证书需要带认可标识呢?

zhoujidai 发表于 2013-4-22 08: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规,实验室认可本身就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使用标识也不能说其违规................
namehsc 发表于 2013-4-23 2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证书如无加盖CNAS认可章,严格意义上讲此校准证书是无效的。企业如果是想通过质量认证或出口,对方是不认可此类证书的。
frankzhanguestc 发表于 2013-4-24 09: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违规,没有CNAS标示完全是第三方和客户之间的事情,跟CNAS无关了。我们的监督检查写到,查某份证书无标示,不在检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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