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1级的百分表按新规程都不合格,怎么办
以前1级的百分表按新规程基本都不合格,怎么办 超过新规程技术要求的,就不合格,通过修理后再检定,再不合格就报废再买新表。[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9-3-10 18:42 编辑 ] 先调整,还不行,只有报废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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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妥。新规程实施之日起应该一律按新规程办。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应该调修,使其达到要求。实在不能通过调修达到要求的,通过计量验证看能不能用于其他测量过程。实在不能用于其他低级别测量过程的,可以报废拆零件作为修理配件,实在无利用价值的再销毁。 先修理试一试,如果不合格,依照检定结果限用。不合格最早的结果不要想到报废,毕竟一块表的报废成本可观的的。 新规程实施之后原则上是应该全部按照新规程执行,但是实际工作中,其实还是有一个缓冲期的!这个期间其实有点混乱的。。。指示表规程这次有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检定方法也发生了变化,但是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对量具要求越来越高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现象,这是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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