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对过期规程进行标注?
在规程的下载版块中,我发现有不少已过期的规程已被新规程取代。能否对过期规程进行标注,这样我们可以选择下载,已免下载不需要的东西? 目录中已经标准请先看总的目录再下载 建议把作废的规程干脆删除,不知可不可实现? 作废规程原则上是删除
但有一个过渡期,所以在过渡期内还是保留
最好结合计量新闻和计量规程目录配合使用来查询规程的新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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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规程应当保留,如果空间允许的话!有比较,才有差别!如果深入学习规程的话,研究新旧规程的差别,为什么要改变?会对我们的计量理论知识的提高有好处! 在检定工作中,有了新规程后,旧规程弃用。旧规程只有在宣贯中有一定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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