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检项目可以开校准证书吗?
强检项目可以开校准证书吗,计量法里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强检项目可以开校准证书吗?肯定不可以,但是强检项目没检定规程,怎么开检定证书? 即使有检定规程没资质也不可以开检定证书。现行的计量法里没校准的说法的。 校准在计量法中无明确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能不能开校准证书,我认为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不能开校准证书,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是可以开校准证书。 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强检项目可以肯定地说只能开检定证书,开校准证书是无效的。计量法明文规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定和校准的是不一样的,计量法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检定,检定就必须出具检定证书,不能出具校准证书。 不可以,强检具有法制性的 强检是法制性,但我们这里有时也可以给开的 不能出具校准证书 不可以 强捡是指国家强制检定的项目,就算开局较准证书也是没效力的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但好都网友都没有实质性的回答,许多强检的仪器国家计量单位开的都是检定证书,但好多私营计量单位开的都是校准证书,也不知道他们合不法合法?难道国家不管理这些? 校准证书是纯技术性文件,检定证书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技术性文件.同时,要注意:并不是所有仪器都可以出检定证书的,有检定规程才能出检定证书,还有就是出证书的计量所对该仪器是否通过建标考核了,没建标只能出校准证书。 不可以,校准是企业的自主形为,检定有法制性。 我认为强检计量器具只能出具检定证书是理论上的,在实际中有很多企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送上级时往往出具的是校准证书。如一个企业建立粗糙度的最高标准,主标准器是轮廓粗糙度仪,而轮廓粗糙度仪国家标准是校准规范,所以只能出具校准证书。计量法早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希望尽早出台新的计量法。 肯定不能开的 回复 11# xnday365
除了列入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计量器具是不是需要强制检定,还有一个关键条件,那就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检测、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四个方面。
因此即便是像压力表、台秤这种计量器具虽然是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只要不是用于前面说的四个方面,就仍然不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因此你说的“好多私营计量单位开的都是校准证书”并不违法,只要它有校准的资格,就可以开校准证书。送检单位不说,检定机构并不知道送检单位用于什么方面。
如果不是用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压力表和台秤,使用单位送具有资质的校准机构校准,是无可挑剔的。如果是用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就是使用单位没有识别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错误。如果用在上面四个方面,而送检单位主观故意不送规定的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那就是送检单位违法了。 不可以。你先搞清楚强检的定义 强检项目必须要有检定结论,不能出具校准证书。 回复 1# cwelva111
不行 支持(规矩湾锦苑)说法,比如说一个压力表放在一个设备上仅作指示表用就可以校准,如果是放在锅炉上或火车上使用就必须检定。还比如说一台电子秤放厂里仅用作称重用就可以校准,但如果放在高速路口收费站用作称重收费就必须检定了。其实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单位统一,数据准确可靠的计量活动,无非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具有法制性,后者具有自愿性。目前只要通过国家CNAS认可的无论是行政单位还是地方私营单位都是可以开展校准工作的,但检定还只有行政单位依法实施,具有法制性,强制性。 除了法定的检定,很多即使是检定规程,出的也是校准证书 我认为不可以,不合格可以降级使用,但不可以开校准的。 只能开检定证书,不能开校准。 强检的计量器具未必肯定有检定规程,所以也未必肯定要开检定证书。 咱公司的安规仪器出的都是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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