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注意到《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的三个细节吗?
1、滴定管的流出时间的检定:将活塞完全开启并计时,使水充分地从流液口流出,值得注意的是计时的终止时刻是当液面降至最低标线为止,而不是当水完全流出为止。我的记忆中,我在省院考小容量检定员证时,没有注意到该点,而是计至当水完全流出为止。2、容量示值检定中,“凡使用需要实际值的检定,其检定次数至少2次,2次检定数据的差值超过被检玻璃容量允差的1/4,并取2次的平均值。”此处的“凡使用需要实际值的检定”实属别扭!我想应该是指要给出修正值的检定,既然是在检定规程中,何不站在检定员的角度直接说:“要给出修正值的检定”。3、附录A 常用玻璃量器容量检定操作步骤中,量筒和量杯只给出容量比较法,我想是出于量筒和量杯的容量允差较大,可以不要用高精度的衡量法,而只要用容量比较法就可以了。但实际工作中,我们大多数检定机构都是只采用衡量法进行检定。既然为检定大的单标线容量瓶,已配备了能检2000mL的5000g的天平。自然大家都会用该天平来检定最大容量也是2000mL的量筒和量杯,绝对不会为检量筒和量杯配备标准玻璃量器。所以,如规程在该检定操作步骤中,对于量筒和量杯的检定不要只给出容量比较法,而给出为“容量比较法或衡量法”更好。 本帖最后由 刘彦刚 于 2010-11-2 10:43 编辑我在仪器信息网里发了一下,对于第1和第3个问题没有意异,但第二个问题没能取得一致意见,请好心的老师指教一下哦! 昨天有幸得到规程第二起草老师张志清的指导,老师的原意还是是指要给出修正值的检定。又长了点点知识哦! 共同学习了,我也进步了 请教,偶们也准备建玻璃量器标准
配备的标准天平,一般化验室用的分析天平可以吗,
例如我们建标的标准选择如下,不知道可以不
梅特勒.托利多AL204-IC 0~220g/0.1mg
0~1000g/1mg{暂没找到型号}
0~5000g/5mg{暂没找到型号}
请教,各位师傅
你们建标花了多少钱
天平只选择普通分析就可以吗, 回5楼,设备是花一部分钱,建标的钱还包括:办检定员证花钱、建标发证费(交给当地质监行政部门)、专家来评审的费用(吃饭、加班费),基本就是这些了。常用玻璃仪器的话,应该花1万5这样吧! 回复 6# f1djm
请问买天平花了多少钱,
我昨天电话询问厂家一个天平六万
是不是呢 受益匪浅,楼主专研于技术,令人钦佩! 受益匪浅,楼主专研于技术,令人钦佩!刘师傅无愧于我们计量界的楷模 回复 7# yan111kai333
买电子的比较贵,特别是大称量的天平,国产的质量又不敢保证,还是买机械的比较便宜点。 现在建标不止这个价了吧,不划算啊还是送检算了,3年一次 企业建标不划算,还是送检吧 建标的话自己算这笔帐,一般来说,只要制药企业建标在经济层面上才算划。 建标还是送检,应该核算一下,如果送检和建标费用差不多可以以送检为主,如果相反则可以考虑建标以方便自己 个人理解,对于第2个问题,常用玻璃量器作为一般工作器具,可以只判定合格与否,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不给出数据,但是如果对于精细化验,得给出数据修正值,要给出修正值必须检定2次或以上,如果判定合格与否,检一遍足以,前提是保证数据可靠,毕竟常用玻璃量器量太大,而且每次检查完毕,都得烘干。
对于第3个问题,质量法对检定介质要求比较高,且用质量比较仪属于高精度仪器,用这个去检定,反复使用,容易损伤比较仪,使用质量法检定允差较大的量筒量杯,实则没有必要,容积法足以。 第一条中“计时的终止时刻是当液面降至最低标线为止,而不是当水完全流出为止”规程附录A中还说“当液面将至被检分度线以上约5MM处时,等待30s”,这个我没理解,已经计时了,为什么还等待30s?那时间白计了? 还有就是在附录C中,写到“任意两检定点之间的最大偏差”,这里为什么写“偏差”而不写“误差”?还有下面的表格中“容量偏差”,为什么不是“容量误差”?要知道,偏差和误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数值是相反的 再有就是附录D中,检定结果中,为什么要写“容量示值”?而不写“容量误差”?容量示值写在这里有什么意义? 刘老师我想请教一下常用玻璃量器不确定度的灵敏系数有标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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