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收费标准
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466号)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11月04日12:25
发改价格246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
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申报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人社部函[2010]4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申请核定注册计量师项目考核收费标准的函》(国质检财函[2009]75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77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组织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3科)每人每科2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2科)每人每科18元。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考生收取的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等费用核定。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组织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时,向考生收取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按规定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考试 收费 标准 通知 是不是真的啊? 看来开考是快了 了解了,谢谢!!!!!!!! 只有考试,那考试的相关资料,有没有提供呀。 什么时候开始考试 又要考试了,晕了 2011年6月18,19日注册计量师考试 这回怎么又这么快了啊?说来就来啊 好像全国各省执行的收费标准不一样。 谢谢告知!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尚在报批中,为不耽误报名工作开展,收费暂按报批标准执行,即: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7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江苏质监网看到的 我报的二级注册计量师加报名费总共168 报名费就这么贵呀。 不是还没定出费用吗? 就是说考试就是考这些内容了 呵呵 江苏无锡的,一级报完名总共交256元(不包括教材费用) 好像今年报名的人特别多。 收到,已经报名了 江苏不归中国管的吗?每门收82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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