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工作“十不准”规定
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工作“十不准”规定1、不准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介入任何计量器具产品销售;
2、不准任何地方强制推行计量器具产品准销证或类似的作法;
3、不准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进行推荐、监制、指定产品、复检等活动;
4、不准出具伪造计量检测数据的检测报告;
5、不准采取任何方式来变相提高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6、不准在计量执法检查中,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或增加企业负担;
7、不准任何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挂靠和直属于当地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
8、不准未经授权的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向社会开展工作;
9、不准未建标或装置超周期开展检定工作;
10、不准违背企业的意愿,强制企业接受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这十不准都被认真贯彻执行了,社会就真正和谐了o(∩_∩)o...哈哈 这些规定都定摆设,你单位的领导如果能够遵守,我就相信。 纯粹是摆设性的文明标语! 写出来,也要遵守实习呀.像现在检测,很多人都不完全按规程来 口号。谁都鞥喊。坐起来都是另一套。 第一条提的好
也放的好
应该放在第一位 写起来容易,然而有些做起来难 本帖最后由 lujiayi 于 2011-1-19 10:50 编辑
对于以上准则,我们公司做的算可以。 这些规定根本都是白色 有规定比没有要好,至少要等一段时间,在不牵涉自己利益时,或举报可作为监督依据 如果行政部门真正能做到就好了,可别光说不练呐,大家说说有几样可以真正落实,又有几个单位敢去举报行政部门啊! 口号要喊嘹亮 越是强调的越是缺失的 淡定淡定,我们现在正在背质监系统五公开、十不准;一转便、五加强呢,上级领导要来检查,据说要现场提问,简直操蛋!! 这十不准,国内有几家计量院所做到了?能做到不准出具伪造计量检测数据的检测报告和不准未建标或装置超周期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所,都是凤毛麟角啦。 这个是贴到墙上的 回复 1# redleaf
这十不准都被认真贯彻执行了,本部门就发了! 淡定淡定,我们现在正在背质监系统五公开、十不准;一转便、五加强呢,上级领导要来检查,据说要现场提问, ...
悟空 发表于 2011-9-5 10:43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坐在台上是一个样............下去又是一个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