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JJF1069频繁更新看计量的希望和地位
从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含2003版,在不到十年时间里频繁更新3版。从最基本的检定,逐步增加了校准、商品量检测、型式评价,现在2012版又增加了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可见计量涉足的领域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广泛,这自然计量的地位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无疑,这既是机遇也是考验,会对我们计量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更宽的知识面!有个好的起点的是,起码我们从纲领性文件能迅速跟进,我们这支队伍还是有希望的,是否可以说是可见一斑。 就是!就是! 希望常在 听说计量检定校准要放开了,谁都可办检测校准公司,竞争激烈了,这碗不好吃了! 听说计量检定校准要放开了,谁都可办检测校准公司,竞争激烈了,这碗不好吃了! ...wmlyejunen 发表于 2012-5-22 15:02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我们应该能面对这竞争! 回复 3# wmlyejunen
约10年前就听到检测/校准要放开了的信息,并信誓旦旦的讲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保护政策至多三年,但现实却是..............。所以从JJF1069的更新也无法看到什么计量的希望和地位,可能感触的敏感性差了些。 放开并不是放任自流,应该有序、规范、科学、有效。 在不到十年时间里频繁更新3版,说明每一版考虑不够深远、不成熟。 计量校准早都开放了 好不再广东计量校准检测行业30多家以上 只是北方不是就很开放而已 本帖最后由 性情中人 于 2012-5-24 15:12 编辑
我认为,计量工作在社会上是不是有位、有威,应该看社会的需求和我们计量工作者的作为。不应将这些寄托在一本部门内部制定的技术规范、规则上。计量机构走向社会,或成为社会公益型的事业单位,或成为自负盈亏的盈利机构都是有可能的。这就会形成“狼来了”的局势,这就使我们计量机构的人员要有忧串意思,计量机构“吃国家粮”“吃政策粮”的时侯不多了。 回复 1# 刘彦刚
关键还是要看新的计量法的内容,不然没有法律支撑再改也没有用 计量技术机构不管是依法设置的还是授权的,都应该摆正“服务客户”的位置,不应该争取有多高的地位。我们比客户多的只是能够提供准确测量的标准设备。 有需求就有市场,现在的计量机构太忙。多点检测机构,用专业和速度求胜 1069应等到新计量法实施后再改版,接着再改1033.现在都是白改,没有法律的支撑或不全面没法有效运行。 服务质量决定一切 计量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很重要的 为何老是改版?根源就在于计量法一直没有变,而1069既要适应市场需求又要不违反计量法,真的很难。 为何老是改版?根源就在于计量法一直没有变,而1069既要适应市场需求又要不违反计量法,真的很难。 ...
风吹石 发表于 2012-5-26 19:05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频繁更新,对于我们计量人来说是幸事,因为社会赋予我们计量人的职能越来越多,从最基本的检定,逐步增加了校准、商品量检测、型式评价,现在2012版又增加了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这是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赐给我们计量人的,即使新计量法已颁布,JJF1069这样因的改版也是会有的,而且这对于我们计量人来说是好事,而不是“真的很难”吧? 笑侃计量、笑侃校准、笑侃检测 再怎样改,都是假的!;总局领导不会想到计量,总局都想不到,国家想到? 对于我们计量人来说是幸事 对于我们计量人来说是幸事
lhkcx 发表于 2012-5-27 20:53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比较赞同你的观点和心态,不喜欢什么事都看不顺,什么事总从不好的方面去挖掘!真的,对于同一事件,同样的损害程度,不同的心态会得到截然不同的感受:一个人要去办一件还算重要事,刚出门就摔了一跤,如果该人心态不好,他有可能说:真倒霉!一出门就摔了一跤,今天的事定会办不顺;如果该人心态较好,他有可能说:真幸运!一出门就摔了一跤,不仅没有摔断胳膊,也没有摔断腿,这一摔还能提醒自己要慎重,今天的事一定会办得不错的。
你看:我多阿Q哦! 任重而道远,前路茫茫,我们将一如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规划跟得上是好事。其它不论。
我发现一个问题,现在的检定规程,从技术指标上讲,有很多是要求越来越低。现实上讲,现在装备技术是越来越好了,加工精度方面是越来越有保障了。我就奇怪了:为什么父辈能做到的事,到我这一辈了,相关要求反而会被放低了呢?到底考虑的是生产商的利益还是用户的利益了?
不解,相当的不了解。 规划跟得上是好事。其它不论。
我发现一个问题,现在的检定规程,从技术指标上讲,有很多是要求越来越低。 ...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2-5-28 22:02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能否举例说明? 新计量法一出,神马都是浮云~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应该是国家建立的吧,其它的都应该是授权机构,应该不能参与强检项目的检定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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