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室 发表于 2012-7-25 14:42:15

来跟量友们讨论一下钢卷尺示值误差的问题

以前看到过两篇刊登在《中国计量》杂志上的关于钢卷尺示值误差的文章,主要是针对钢卷尺检定规程中3.4 被检钢卷尺的示值误差。规程中要求:应是受检点的读数值与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的代数和。我认为规程在这里的表述还是有点问题的,因为要求钢卷尺的示值误差,因此受检点的读数值应该是在标准钢卷尺上读出的误差,再减去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才是被检钢卷尺的示值误差,而不应该是代数和。
不过话说回来,有一点我还不太明白。以前标准钢卷尺是按级使用的,为什么还要加修正值呢?一般按等使用的计量器具需要加修正值使用,按级使用的不用加修正值,按名义值使用。JJG741-1991标准钢卷尺检定规程要求Ⅰ级标准钢卷尺示值允差为±(0.02+0.02L)mm,Ⅱ级标准钢卷尺示值允差为±(0.04+0.04L)mm,前者示值允差满足被检Ⅰ级钢卷尺的1/5要求,后者接近1/3要求;现行有效的JJG741-2005取消了标准钢卷尺的分级,将示值允差定为±(0.03+0.03L)mm,也是符合被检Ⅰ级钢卷尺1/3要求的。按名义值使用符合合格判定的依据,还为什么非要加修正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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