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机构改革方向建议
法定计量机构应当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中国的计量行政部门应规定所有在中国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对当地的法定计量机构技术公开,否则不允许销售!使法定计量机构在中国范围内成为计量技术的权威。——就象美国药监局规定,所有在美国销售的药品必须公开药物成分那样。法定计量机构主要管理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主要为各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当社会上要建立计量标准时,必须经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授权。法定计量机构在计量行政部门需要时,为社会上(包括企业内)的计量标准进行鉴定(包括检定但不限于检定)、审查。当然,要收取相当高的费用!
社会上的工作计量器具主要由社会上的校准公司、生产企业(实际都是企业)进行校准。当用户对校准公司或生产企业的校准质量或产品质量投诉时,需要到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行政部根据需要,指定法定计量机构对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定鉴定(包括检定但不限于检定)、审查。这个少收费或不收费。如果投诉属实的话,就对相应的校准公司或生产企业进行尽量巨额的罚款,然后,计量行政部门将罚款额的大部分给法定计量机构。
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定计量机构少做事,多收钱又能保证权威。使法定计量机构有资金,有精力去做研究,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性循环。扭转法定计量机构国内、国际的形象。 法定计量机构现在也是自负盈亏的 回复 1# 吴玉宝
问题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自身的能力和财力做的到吗?现在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怎样的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下一轮改革在酝酿了 建议非常好,这应该才是科学合理的机构运作模式。只可惜质检总局的人可能就不会这样想,校准是块肉,他们不想放权和放钱。 处罚是行政行为,罚款是上交国库的,怎么能给就是机构,如果上述行为实行那就使技术机构就养了一批蛀虫,永远不思进取,有这种想法是怕参与竞争。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11-25 18:04
处罚是行政行为,罚款是上交国库的,怎么能给就是机构,如果上述行为实行那就使技术机构就养了一批蛀虫,永 ...
政府行政机构叫计量技术机构办事,也要付费嘛。收支两条线不就合理合法了吗?呵呵! 楼主思跑得 清楚的,但不来之不易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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