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S市的计量中心的检测能力来保证H市这边的计量需要,由于差旅和运输成本及时间保证等问题,尽管是同一个集团公司也的确是不够妥当的。但,以“要出事情早就出了,几年过去了都没有出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处置问题,将计量器具“拿来就用”而不进行首次检定和周期检定的确是冒着很大风险的。至于买进的测量设备质量不好,生产厂是可以承担更换责任的,但由此而造成的重大安全和财产损失,测量设备生产厂还是有权依法规避责任的,根据19楼提供的信息,你们领导说“造假出事情责任由他们承担”,在测量设备的管理上法理不足。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4-4-1 15:28 编辑
回复 26# 规矩湾锦苑
领导说出事情由他们承担,我无力改变现状,但是只要是我能检测校准的,我认真完成我的责任,没有丝毫懈怠,我只是实话实说,抛砖引玉,想看看其他公司是怎么样的? 回复 27# moonkai
你说得对,作为计量工作者已经向领导讲述了利弊关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也就是尽到责任了,至于领导为了某些方面的考虑,一定忽视计量工作的作用或有意绕过计量工作的技术保障和监督作用,一定要那么做,理所当然“出事情责任由他们承担”,呵呵。 不送检就三个字解释:没朔源 本帖最后由 吉利阿友 于 2014-4-1 22:48 编辑
回复 27# moonkai 在我们公司,量具过期即不可使用的意识灌输的很好,没贴计量标签的不敢用的,因为查到会有处罚。量具受检率等计量监控指标与计量人员绩效有关联,不受控会影响工资。没受过计量确认的量具,无验收记录,根本就无法入库。与工艺或强检无关的量具,首检是必须进行的。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4-1 04:04 编辑
回复 24# moonkai
不能因为东西小就不重要,一旦发现器具不合格,可能已很长时间了。不是简单地更换器具就完事了,而是要对这么长时间使用不合格器具所进行的测量、试验和监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还要对涉及的产品和试验是否存在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对已放行的或已完成的,存在质量风险的产品或试验,由其是关重件和涉及决策依据的试验,必须追回重新检测和重新试验。这些都需付出高昂追溯成本,这笔帐你们不算吗?看来你单位根本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领导毫无质量意识,尤如私企作房式生产。
总部计量中心与子公司不在一地,这与计量器具是否入库检定完全不搭界。如果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或测量管理体系,则一定有程序文件支撑和约束。大家都按程序文件执行,未经计量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器具,还有谁敢冒着丢饭碗或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去使用呢?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4-4-2 13:06 编辑
回复 31# 路云
我从来没有说计量中心和我们公司不在一个地方就不该进行入库检定,我的意思是我们靠总部的报告通过质量审核,这个事情我是很反感的。我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和领导在办公室里据理力争,我做了我该做的,希望你说话经过三思,你说的都是大义,我都懂。我说的是现实,也希望您能明白。我把实话说出来,是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计量工作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还可以告诉你,我小企业里也呆过,情况更不堪。 回复 32# moonkai
现实和你的情况我非常理解,领导执意要这么干,并扬言出了事由他承担,那你就順水推舟,让他留下文字证据。否则的话,真出了问题他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倒霉的丢饭碗的还是你。希望好人有好报,不要让黑锅背在自己身上。我挺你。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4-4-2 14:51 编辑
回复 33# 路云
我要真像你说的这样做,立马饭碗丢掉。您应该没有在企业里呆过吧?在企业里,质量部门是最弱势的。我们领导不是不想搞好,真是有难处。
我之所以还在这个公司,是因为领导没有因为我直言得罪了他,对我还是信任有加的,也没有给我小鞋穿。我留下,是因为我觉得完美的东西并不存在,我在这个岗位上就尽量去完善它。我相信总有一天公司对我们计量部门会重视起来,我们的计量管理水平一定能够上一个台阶。是因为我心存希望 回复 34# moonkai
我非常理解你的处境,我与你一样,都是在企业从事计量工作,也许我工作的年头比你稍长一点吧。不是质量部门在企业不受重视,而是计量部门在企业得不到重视。这种现象在全国都是较为普遍的。我们公司在这方面还算比较规范的,经历过几次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也在逐步完善,质量意识在全员范围内都有所提升。现在计量部门在质量方面的话语权和处罚权都较过去有较大提升。若查到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使用者,或超期计量器具未及时送检,或未进行有效隔离的,都要受到经济处罚的。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直至开除。 我是一名企业的计量管理员,本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还经常要接待第二方、第三方的审查,员工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知道测量设备必须贴上计量确认标识才能使用,这时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企业是一个大中型企业,使用的测量设备各种各样,企业只建了部分标准,很多都只能送外检定、校准,这时就产生几个问题:1、测量设备送检时运输过程中碰撞造成损坏;2、送检周期长,只有一台设备送检后没有设备使用;3、偶尔也存在送检的测量设备没有真正被检定、校准,而是出个证书,测量设备到了使用者手中不能使用;4、提前半个多月现场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等到测量设备原证书到期了,新证书还没拿到,面对各种审核提心吊胆,要求现场检定的检定员现场检定后直接贴合格标识或不合格标识却招拒绝。 回复 36# wangshaoman
1、测量设备送检时运输过程中碰撞造成损坏除了加固改善包装之外,对于贵重易损仪器设备,通常都是采取人工随身携带的方式送检,避免物流野蛮装卸造成的损失。2、送检周期长,只有一台设备送检后没有设备使用对于大型设备,都是由检定机构下现场检定,不存在送检的问题。使用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与承检机构约定现场检定的时间。对于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除了提前做好定检计划和工作安排外,如果有可能,最好配备两台设备,将检定周期错开。3、偶尔也存在送检的测量设备没有真正被检定、校准,而是出个证书,测量设备到了使用者手中不能使用对于外送检的设备,取回后都要进行计量确认,以验证是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不是只看证书中的技术指标。对于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或怀疑有故障),送检时一定要与承检机构说清楚。有的承检机构会要求送检人亲自到场开箱验货,检完后也要求送检人亲自验收后自行装箱发运,以免发生争议。4、提前半个多月现场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等到测量设备原证书到期了,新证书还没拿到,面对各种审核提心吊胆,要求现场检定的检定员现场检定后直接贴合格标识或不合格标识却招拒绝。可以将接受外方审核的时段及要求在委托合同中向承检机构说明,承检机构通常不会为难客户的,即使不能及时出具证书,也会给一个书面证明。委托方也应配合承检机构,及时付款。 新买的计量器具,必须要检定或者校准的 这个要看什么类别,
若公司计量程序文件规定的,必须经检定合格的才能入库。肯定要首次检定且必须做好记录。
有些大可不必,比如:液位计、玻璃温度计、直尺等。只需要自已确认一下,不是三无产品,有CMC标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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