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计分度值0.5 ,两次测量求平均值时测量读数到哪一位啊
标准器是0.16级,标准示值32,血压计分度值0.5,规程要求按分度值的五分之一估读,两次测量后求平均值,我的理解是两次读数分别为32.0 32.1,最后平均值为32.05修约至32.0请问这样理解对吗?还是为了计算平均值两次读数要读到小数点后多一位?最后平均值修约的结果正确吗? 回复 1# 逆风阿灰灰
按检定规程不需要求平均值。 回复 2# 285166790
那为什么要求两次值呢? 回复 3# 逆风阿灰灰
两次值中取误差最大的那个作为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检定规程里你看了吧,并没有要求出平均值。 回复 4# 285166790
又仔细看了一遍规程,没看到选最大值的内容,找不到啊~~~ 本帖最后由 285166790 于 2014-4-23 14: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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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这么处理的,压力变送器的规程也有这种情况,以前来考评的老师也是这么说的,你看规程的记录格式里也没有给平均值一栏,其实这算是规程中的一个小疏忽,说的不是很清楚,这一点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里的记录格式部分就表述的很清楚,取最大误差值。不过你按我说的办,准没错,我还参加过省里的血压计比对呢,也是这么处理的。 您好请问检定血压计示值误差的时候 是必须带袖带检还是可以不带袖带检 血压计数据处理,是取最大误差,不是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如果是取平均值,规程会写出来。在很多不同的检定规程中,没有写取平均值的话,都是取最大值,比如电子天平和电子秤的偏载误差,测量4次,最后的数据处理,就是取最大误差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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