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提出的问题,我觉得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由此可见,建标,强检,都是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责。实际上我们计量所做的事情就是在履行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责,楼主你说应该不应该财政拨款?至于“国家有收取计量检定费这一项”,你都说是国家收取了。那么我们计量所不依靠财政拨款,我们如何生存?我们凭什么饿着肚子来学雷锋做好事,承担法律上应该由国家行政部门承担的职责?
本帖最后由 cpwon 于 2014-6-24 12:04 编辑
回复 28# 好人多助
参考同为事业单位的学校,学校也有各种各样的类型。可以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就相当于国立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其他能够赚钱的校准项目,是不是好像有些不务正业,就如同一些学校开设收费补习班、兴趣提高班,甚至学开车什么的,只要能赚钱就上?
内容我就是进来看看大师们的高见,强检免费,财政全拨款,校准推向市场,自由竞争。我觉得应该这个大方向
内容我就是进来看看大师们的高见,强检免费,财政全拨款,校准推向市场,自由竞争。我觉得应该这个大方向
先把校准和检定分开来,真正强检的不知道占比1/10有么有。
最终还是看待遇,不给钱,看看还有几个人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