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xinwangk 发表于 2014-10-9 11:01:49

关于原始记录修改的问题

请教一下,现在对原始记录的书写有错误的情况下到底应该怎么改呢?用双横线还是单横线划改?盖章或签名都可以吗?最多允许有几处错误呀,如果错误超过允许的数量,又不能重抄一遍,按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能再重新检一次,再写一张新的原始记录?这些都有具体要求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10-9 13:21:40

原始记录不允许涂改,只允许划改,是划一道还是两道,以不影响看清原数据为准;签名盖章是为了确定修改人,防止别人更改,如果印章自控则可以,否则应以签名为准;理论上对错误多少没有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一份原始记录出现大量错误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出现在计算公式用错,所有的结论数据都算错,真有这样,重抄也可以接受,因为重抄的是实际记录的数据,本质上跟重新检定校准一次没有区别。

jkdmdb 发表于 2014-10-9 14:41:38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10-9 13:21
原始记录不允许涂改,只允许划改,是划一道还是两道,以不影响看清原数据为准;签名盖章是为了确定修改人, ...

   学习学习

赵盼CCIC 发表于 2014-10-9 15:54:44

很同意三楼的说法

liuyuji 发表于 2014-10-9 23:27:43

按最新1069的规定,是只能签名,不能盖章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10-10 08:42:40

liuyuji 发表于 2014-10-9 23:27
按最新1069的规定,是只能签名,不能盖章

是的,1069是说了改动人签名或签名缩写。老外可能没有私章,盖章是中国人的特色。但盖章确实是简单易行又非常醒目的方法,过去联证书报告都是盖章的。由于在执行中,为了方便,个人的印章都是统一放置的(不像银行个人保管),容易造成失控,所以现在都改成了签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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