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uxp 于 2019-1-6 16:16 编辑
不同意楼上的某两位对于论坛现状的判断:“。。。骂街。。。盛行。。。”,骂声不断。。。”。。这样说,不是事实。
我觉得,说咱们这个论坛骂街风气“盛行”有些言过其实了。看看论坛首页,帖子总数超过了50万个,“不和谐”的帖子少之又少,毕竟只是“凤毛麟角”,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盛行”的程度。
必须说,这里是我见过的最正规,最完美的专业技术论坛了,没有之一。
我觉得,在技术上存在不同的观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讨论了甚至争论了,可能仍不能一致,那么大家就求同存异,相互尊重,各自保留意见,是这个论坛里最最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大家只要参与过这里的学术讨论,都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这里的量友们普遍具有极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学术风气,具有优秀的学术品德。
但是必须承认,的确存在着特例,一些极其个别的争执无法收场,往往靠版主锁帖才能终止。这个仅仅涉及极个别的人,大家查看近来的那些被锁定的帖子就清楚了。
平等友好的讨论,需要有一个基础,那就是相互尊重。而且应该承认,观点绝对正确,一辈子不犯错的人,是不存在的。
事出有因是一个大家都明白的简单道理。有时,在对错非常分明的情况下,还要永无止境的去狡辩,则很难让人相信他参与问题讨论的诚意,大家可以想的出来的理由,只剩下:他仅仅是想证明他自己是“永远正确”的,所以一定会说对方是错误的。这样难免会引起对方的反感,甚至于激怒对方,导致不和谐的情况发生。
就举这个帖子里提到技术问题为例。报废的计量器具能不能用于期间核查?能不能用于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不可以。如此明晰的问题还要反反复复狡辩,难免误导大家。有必要指出,这样子导致的问题危害很大,我觉得,这个危害,要远远超过个别不和谐词语对论坛的损害!请切记,这里是专业计量技术论坛,千万不可以提倡大家去公然违反计量法,去挑战法律的尊严。
复习一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我觉得,维护论坛的良好秩序,要靠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仅仅去指责其中一部分人,我觉得这样并不公平。纠纷和矛盾的产生,绝对不是单方面造成的,不去全面看问题,难免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于造成一定程度的“拉帮结伙”,从而真正的伤害到论坛。
补充内容 (2019-1-6 21:35):
请某人自重,别引用后再歪曲我的观点。我反感的“拉帮结伙”有特指,不排除有“马甲”混杂其中,各位明鉴。
csln 发表于 2019-1-5 22:00
我们赞成任何不同技术观点都可以平等、友好发表的观点,甚至是针锋相对的观点,但,谁也没有权力对他人挖 ...
所言甚是!
刚开始没注意,仅仅觉得耳熟。。。。。。到现在,确实是“心知肚明”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5 21:15 编辑
何况我也认为你的“举证”只不过是复制粘贴,没有什么说服力。你把自己的字面理解、片面理解,教条理解强加于人,谁不服就扣帽子、打棍子,张口就骂,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骂你,你有什么感受?你要尊严,难道就可以骂人,挑衅别人的尊严?如果骂人可以解决技术问题,大家就比赛骂街,还要讨论干什么?如果谁骂的时间长,骂的恶毒,就代表真理,流氓也就是大圣人了。86楼“军人”的观点不知道是否是在这里泄私愤。官方权威的资料不复制粘贴,你不会说是我编造的吧。我举证了那么多资料,怎么就没有看见你站出来搬出更有效、更全面、更不教条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正确或对方的观点错误呀?对此我早就表过态,我要是这么蛮不讲理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地施展恶劣学风,大家尽管骂好了。就像88楼“chuxp”量友所言,对于非强检器具,规某人说“经检定合格的可以禁止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也可以允许继续使用”,这一明显有违计量法,将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与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概念混为一谈的观点,到处见缝插针寻找新量友忽悠误导,要不要指出?要不要举证?多少年过去了,规某人更全面、更有说服力、更不教条的证据在哪里?再比如“测量仪器没有重复性”、“测量仪器没有不确定度”等等,要不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他自己的观点正确?“军人”当时都躲哪儿去啦?现在仍然可以发表你的观点,规某人长达数年的观点(到现在仍然在忽悠误导新人)哪句话不片面、不教条、不是自己的字面理解,哪句话更具有说服力?再比如:将表示小角度的符号“mm/m”硬说成是“国际单位制的导出单位”,极易误导新人。这样的原则性错误要不要指出?是不是可以熟视无睹任其长期忽悠误导新人?像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长此下去,这还是专业计量技术论坛吗?
论坛上骂声不断是不是事实,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查证,有的人是不是连续骂了十年,仍然在骂,白纸黑字就在那里,作为被骂者的当事人,我不做任何辩解,每个人都不是阿斗,都可以自己看,自己辨别。其实也不用查历史帖子,就查本主题帖的帖子就可见一斑。
“我要是这么蛮不讲理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地施展恶劣学风,大家尽管骂好了”,遗憾的是除了天生有骂人嗜好的人外,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不顾做人的底线,不讲文明礼貌,丧失基本道德品质去张口骂人的,有骂人恶习的流氓就是一个理由不找,他一天不骂人也会心里痛苦难当。
一边声称每个人都不是阿斗,一边操心不同的观点会“长期忽悠误导新人”,难道不是典型的自我打脸吗?技术论坛本来就是大家各抒己见,相互讨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帮助,难道说非要按骂街者的一己之见搞一言堂吗?“新人”们就那么不堪一击,不长脑袋,被别人“忽悠误导”吗?只有骂街者才是至高无上,聪明绝顶的“专家”、“权威”吗?
“测量仪器没有重复性”、“测量仪器没有不确定度”这是我的观点,也是JJF1001的定义真实含义。重复性的特性属于“测量结果”,属于“测量过程”,所谓“仪器的不确定度”仅仅是仪器的示值误差等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一个不确定度“分量”,属于测量结果的特性一部分,并非属于仪器,仪器的特性是“示值误差”、“分辨力”、“稳定性”等,难道你真的只会教条地看术语的字面,不认识定义的全文?国际和国家规定角度单位弧度是具有专有名词的SI导出单位,你知道在没有给它“专有名词”前,角度的SI导出单位是怎么导出的吗?那个未赋予专有名词前的单位怎么书写吗?你知道什么是SI测头吗?如果你真的都知道,那么水平仪分度值使用的计量单位mm/m,是不是“国际单位制的导出单位”,还用我“硬说成是”吗?
我再次提醒骂街者,不要向以特不靠谱的总统为代表的美国鬼子那样,围剿了中兴,围剿华为,围剿了华为又试图围剿TCL,你既然不骂街就浑身难受,那也不用找任何理由,就骂我一个人好了。我相信论坛的广大量友们和管理团队不会容忍骂街的歪风邪气在论坛中一直持续下去,你们十年的骂街历史过去了,难道论坛还会允许你们再骂十年、二十年吗?
平等友好的讨论,的确需要有一个基础,那就是相互尊重。而且应该承认,观点绝对正确,一辈子不犯错的人,是不存在的。因此才需要大家以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态度,各自发表各自的技术观点。但是,长期持久地骂街风气,的确破坏了正常的技术讨论氛围。别人的观点你可以采纳,也可以拒绝,可以听,也可以不听,但绝对没有任何理由在公众媒体上侮辱他人人格,泼口大骂,破坏他人的尊严。
技术讨论存在“一些极其个别的争执无法收场,往往靠版主锁帖才能终止”的现象,我认为完全正常。有些技术观点,特别是当前新形势下,与传统观念完全不同的新观点,新概念,新理论,例如计量确认、不确定度等的讨论,不可能一蹴而就,想来回几个帖子就讨论清楚,根本就不可能,必要时确实需要版主锁帖暂时终止讨论,大家各自细心学习研究后再另开主题帖讨论。也许参与某主题讨论的仅涉及少数人,但少数人参加的讨论,并不见得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也是少数,不见得讨论没有意义。例如测量不确定度的去留问题,争论了几十年,也惊动了上层研究和管理机构,现在大家仍然在激烈地争论。难道说就因为大家意见不同,就可以大行谩骂之风,把其中一方骂为“技术流氓”吗?或者干脆用行政手段禁止讨论不确定度问题,或禁止某种观点的发表,行吗?
“维护论坛的良好秩序,要靠大家每一个人的努力,仅仅去指责其中一部分人,我觉得这样并不公平。纠纷和矛盾的产生,绝对不是单方面造成的,不去全面看问题,难免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于造成一定程度的拉帮结伙,从而真正的伤害到论坛。”此话说的太好了!本人举双手赞成。我认为美丽人生、军人等量友们提出的应该出重拳整治公众媒体上肆无忌惮地骂人邪气,是正确的。因为骂人邪气是社会流氓才有的基本特征之一,散发着恶臭的骂语污染了技术讨论氛围,干扰了正常的技术讨论。同时的确也有形成极少数人“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于造成一定程度的拉帮结伙”,形成骂街团伙,“从而真正的伤害到论坛”的趋势。论坛需要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氛围,需要一片平等、友好、和谐、文明礼貌、相互尊重的蓝天白云。动赢以“招骂”、“该骂”为由,为了解决自己不骂人心里难受的个人毒瘾,大行谩骂之风,的确可以休矣!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7 04:04 编辑
91楼的规某,你骂人的帖子还会少吗,要不要再一次在这里公之于众啊?所以说“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句话套在这位几十年如一日的规某人身上一点都没有错。史锦顺老先生一直在反对不确定度,怎么他老人家发的帖子到现在也没有封啊?除了有你这位“搅屎棍”搅合,否则怎么可能被封呢。其他量友之间哪有像91楼这样毫无学术道底线的“学术流氓”的恶习秉性啊?史先生与其他量友之间,或者说其他量友之间有开骂的吗?有像91楼这位东扯西绕、答非所问、强词夺理、蛮不讲理、不举证不演示的吗?技术论坛本来就是大家各抒己见,相互讨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帮助,难道说非要按骂街者的一己之见搞一言堂吗?“新人”们就那么不堪一击,不长脑袋,被别人“忽悠误导”吗?只有骂街者才是至高无上,聪明绝顶的“专家”、“权威”吗?各抒己见,相互讨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帮助,要不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要不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没有人点出错误,新人们不就是被你忽悠误导得云里雾里还千恩万谢吗。如果不及时加以指出,还不知道有多少新量友被其忽悠误导。重复性的特性属于“测量结果”,属于“测量过程”,所谓“仪器的不确定度”仅仅是仪器的示值误差等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一个不确定度“分量”,属于测量结果的特性一部分,并非属于仪器,仪器的特性是“示值误差”、“分辨力”、“稳定性”等,难道你真的只会教条地看术语的字面,不认识定义的全文?看看这就是混迹计量几十年的白痴说出来的话。测量仪器有没有“示值变动性”?有“示值变动性”怎么就没有“示值重复性”,同样的测量数据,仅仅是因为数据处理的方法不同,得到不同的结果,其功能都是定量表征重复性条件下的测量仪器示值间的离散程度,只不过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用“实验标准偏差”来表征而已。众所周知,“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由“人、机、料、法、环”五方面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得到。在合成之前,它就是各因素的不确定度。这位“混九规”居然说这些分量不属于各因素。国际和国家规定角度单位弧度是具有专有名词的SI导出单位,你知道在没有给它“专有名词”前,角度的SI导出单位是怎么导出的吗?那个未赋予专有名词前的单位怎么书写吗?你知道什么是SI测头吗?如果你真的都知道,那么水平仪分度值使用的计量单位mm/m,是不是“国际单位制的导出单位”,还用我“硬说成是”吗?对于这一点,大家可以去看一看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第3.2条: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第3.2.1条: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第3.2.2.2条:以及GB3102.1-1993《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用不着我多说什么了,大家都能看明白,在没有专门名称“弧度(rad)”之前,其“导出单位”就是数字“1”。再说“mm/m”中的词头“m”,究竟是角度符号“m/m”的词头,还是长度单位“m”的词头,这位“混九规”能说清楚吗?如果是角度符号“m/m”的词头,那么就是应该写成“m(m/m)”,有这样的计量单位吗?如果是长度单位“m”的词头,那就是一个“换算因子(1/1000)”。这泡屎搅了多少年,现在仍然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继续搅。请问,这是公平、公正、平等的发表不同的观点,还是在强词夺理、蛮不讲理,毫无学术道德底线,挑衅对方学术尊严的施展恶劣学风?此时“美丽人生”和“军人”两位尽可大胆站出来,站在规某人的立场为其举证,对我的观点进行反驳。如果规某人不举证继续搅局、忽悠、误导,那就是嘴贱难耐喜招好挨骂。这样的恶劣学风,难道还要让其横行霸道、嚣张跋扈地继续演绎下去吗?
路云 发表于 2019-1-7 23:55
91楼的规某,你骂人的帖子还会少吗,要不要再一次在这里公之于众啊?所以说“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句话 ...
坚决支持路云量友帖子中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观点,并感谢他引经据典、不辞劳苦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同时提醒路云量友: 你所谈及的技术内容,只能是让大家有所受益,有所提高。但对于死心塌地“撞南墙”,以耻为荣做“拧种”之搅屎棍子来讲,无异于继续对猪弹琴!毕竟,对于搅屎棍子来讲,其可以无视强制性法规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蔑视《词头(非测头)的正确使用规则》,在他的“下里巴人”狭隘心目中,其独一无二的横竖嘴应该也必须高居于《国务院令》、《计量法》及所有的法规、规则之上的!所以,对于不可教之人,点到为止且只为大众负责也就应该算是尽心尽力了。
再次对路云量友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己“引经据典”的复制粘贴,自己画的红框,白纸黑字写的清楚“1rad=1m/m=1”,无论骂街砖家如何狡辩都无法抹去m/m这个单位。m/m的含义,骂人砖家自己可以去看平面角计量单位导出的说明,去看弧度的定义,我给你们说过多次,没有时间陪你们在这里胡搅蛮缠,看你们过骂街的毒瘾。
平面角SI导出单位m/m的分子分母计量单位相同,约去后必为“纯数字”1。但JJF1001告诫我们,“纯数字”并非纯“数字”,纯数字1用于表达量的大小,有更多的含义。平面角的纯数字1和折射率的纯数字1并不相等,平面角的纯数字1和酒精度的纯数字1也完全是两码事。因此用于表达量的大小的纯数字1作为计量单位,仍然包含着被约掉的原始导出单位的含义。
对于平面角而言,大小为1的平面角用原始的SI导出单位表示,就是1m/m。而1m/m被国际计量大会给予了“专有名词”弧度(rad),rad在没给予“专有名词”前,SI导出单位就是m/m,所以1rad=1m/m等式成立。又因为1m/m=1,当然也可以写为1rad=1,平面角就可以称为量纲为1的量或称平面角的计量单位为1。如果将1rad=1m/m,1m/m=1,1rad=1,三个等式写成连等式,就是骂人砖家用红线框框住的表达式:1rad=1m/m=1。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9-1-11 15:09 编辑
“搅屎棍子”既然明明知晓“白纸黑字写的清楚1rad=1m/m=1”,那为何非要将具有严格物理含义的完整连等式破坏并拆解为“1rad=1m/m,1m/m=1,1rad=1,三个等式”呢???是为了东扯西绕、胡搅蛮缠、坚持错误、忽悠公众的倒行逆施吗?!大家都清楚,具有严格物理意义的完整连等式1rad=1m/m=1”,其物理含义就是:1rad的平面角,特指单位圆内弧长、半径为等长(1m),此弧长所对应的圆心角的大小,1rad的平面角这里的专门名称和符号弧度(rad)的落脚点是可以记作1,连等式中间的“m/m”无非就是个弧度(rad)定义过程中间的弧长/半径,“m/m这个单位”的说辞无非就是无视严格连等式物理含义的东扯西绕、胡搅蛮缠罢了,毕竟“学术流氓”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还确实没有找到m/m这个单位在何处使用到”,一个没有任何使用场合的“m/m”又何谈计量单位呢?!呵呵,是莫须有的规氏计量单位吧?!
为了坚持己见的错误,“搅屎棍子”不惜“咬着屎橛子不松口”近十年,连香、臭都拎不清了。还非要将角速度单位按规氏歪理邪说写成“m/m/s”,有请“搅屎棍子”告知大家,在什么场合、什么时间角速度的单位可以记作“m/m/s”?即使在阴曹地府有“m/m/s”这样的角速度单位吗?毕竟大家都清楚,角速度单位就是rad/s!这就是国家强制性系列标准明文规定的!这也就是国家强制性系列标准明文规定的:在许多实际情况中,使用专门名称弧度(rad)代替数字1是方便的。例如,角速度的SI单位可以写成弧度每秒(rad/s)!呵呵,可能又是本人忘记了,“学术流氓”独一无二的横竖嘴应该也必须高居于《国务院令》、《计量法》及所有的法规、规则之上的!是可以无视强制性国家系列标准明文相关规定的!如此的“搅屎棍子、拧种”是不是另类?是不是戾气爆棚?请大家自行识别并判断。
大家再看一下 “搅屎棍子”的歪理邪说是如何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其横嘴胡言“纯数字1用于表达量的大小”,竖嘴就瞎说“纯数字1作为计量单位”,有请反复无常且受潮发霉的横竖嘴明确的告知大家,“纯数字1”到底是“表达量的大小”呢?还是“作为计量单位”呢?同一个纯数字1总不能即表示“大小”,又作“单位”吧?!“用于表达量的大小的纯数字1作为计量单位”的话还算是人话吗???把“大小”和“单位”也能捣成一锅糨糊,不是脑子被驴踢了还能是什么?!
说明:按照国家强制性系列标准的明确规定,弧度是平面角单位的专门名称(非什么规氏胡言乱语的“专有名词”),平面角唯一SI单位弧度的符号是rad(非什么规氏瞎讲一气的“m/m”)。上述内容,对于死心塌地“撞南墙”,以耻为荣做“拧种”之“搅屎棍子”来讲,无异于继续对猪弹琴!但只要大家能够受益就好。
补充内容 (2019-1-11 20:00):
非要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1rad=1m/m=1”,破解拆分为“1rad=1m/m,1m/m=1,1rad=1,三个等式”(转补充2)
补充内容 (2019-1-11 20:02):
补充2:莫非是国家强制性系列标准又错了???!!!只有“横竖嘴”永远正确???!!!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11 01:39 编辑
“搅屎棍”无理都要搅三分。“1rad=1m/m=1”中的“1m/m”分明是中间过程的定义表述,并非最终的导出结果。如果“m/m”是角度的导出单位,这些国家标准为什么还要规定说“任何量纲一的量的一贯单位都是数字一(1)”呢?岂不是自相矛盾。再说如果“m/m”是平面角的一贯导出单位,它将作为一个整体,与词头组合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这位“学术流氓”对如何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却只字不提。平面角SI导出单位m/m的分子分母计量单位相同,约去后必为“纯数字”1。但JJF1001告诫我们,“纯数字”并非纯“数字”,纯数字1用于表达量的大小,有更多的含义。明明JJF1001说的量纲为一的测量单位意思是“纯数字符号1”,明明说的是“……比一个数表达了更多的信息”,被这位“搅屎棍”移花接木、正经歪念曲解得面目全非。折射率、相对渗透率、相对密度、摩擦系数、马赫数、雷诺数等这些量的一贯导出单位是什么?如何与词头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混九规”有能耐演示给大家看呀。在JJF1001第3.8条“计量单位”定义的注3就明确表示:第3.11条“一贯导出单位”定义的注4就明确规定了:“搅屎棍”还想推翻这一规定不成。对于“mm/m”,它不属于“SI的一贯导出单位(一贯导出单位是‘1’)”,规范的表达形式就是“毫弧度(mrad)”。如果不以专门名称“弧度(rad)”表示,按照第3.8条的规定,那也应该是以商的形式表示,即“10-3”。小角度的“mm/m”这种表示符号,并不是量纲一的单位表达形式,而是从原理定义方面的语言或文字表述。无论这位“搅屎棍”如何狡辩,都不可能将起始的“m”说成是限定“m/m”这一整体表示角度符号的词头。如果将“mm/m”视为两个同类量之比,那它就是一个“单位间的换算因子”,mm/m=1/1000=0.001。
论坛里大神就是多,解决了不少我的疑惑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大庆,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水平的关键一年,要考我们在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努力拼搏来实现,极少数人的骂街行为阻挡不了也无法干扰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大业。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同样,流氓也改不了骂人,对于96楼的纯骂街行为,本人将不予理睬。所谓“非要将角速度单位按规氏歪理邪说写成m/m/s”,无非是骂街的流氓向特朗普和秦桧学来的“莫须有”诬陷手法,可惜学得水平并不秦桧和某大国特不靠谱的总统高明,本人也不想置评,就由他继续实现其发誓谩骂终生的誓言,在2019年到来之际从年头骂到年尾吧。
同样让我们回避97楼的骂人语言,散发着恶臭的骂街就让它自然发酵沤肥吧。仅就其胡搅蛮缠的技术观点批驳如下:
97楼大篇幅地复制粘贴以显示其耗费精力提供了证据,其实对于本主题帖有用的并不多,“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和值均是数,但是这样的量比一个数表达了更多的信息”算得上有用的一句,只不过97楼只把前半句作为突出框住,而对后半句却刻意不加红框,目的是以利于他的狡辩。
97楼复制粘贴了JJF1001的第3.8条“计量单位”定义的注3,自己就该认认真真地学习,而不要断章取义。这是97楼大篇幅复制粘贴中对主题帖仅有的第二句有用的话。这句话清楚地写道“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是数”,“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单位有专门名称”,“或表示为商”。
97楼像幼儿园的孩童一样只知道数“数”,他明白什么是“专门名称”,什么是“商”吗?以平面角为例,其计量单位的确是数1,但“在某些情况下”(作为SI辅助单位的情况下),就应该使用“专门名称”弧度(rad),而另外一个“在某些情况下”(用于平直度测量和水平仪的分度值的情况下),平面角的计量单位就应该“或表示为商”m/m。
“在某些情况下”,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表示为商”的例子非常之多,例如毫摩尔每摩尔(mmol/mol)、微克每千克(μg/kg)、毫米每米(mm/m)、毫升每升(mL/L)、……,比比皆是,它们分别是10-3、10-9、10-3、10-3,……。但同样的三个数字10-3却完全不能相等,因为前面表示1 mmol/mol,第二个表示1 mm/m,第三个表示1mL/L。“这样的量比一个数表达了更多的信息”,真实含义就在于此,只强调这种单位是个“纯数字”,否定SI导出单位的“商”的表示形式是SI单位的说法是可笑的,是对SI导出单位也是SI单位,否定词头与SI导出单位的组合单位也是SI单位的否定。mol/mol、m/m、L/L是“表示为商”SI导出单位的表述方法,mmol/mol、mm/m、mL/L则分别是它们的十进分数单位,也是SI单位。
虽然“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是数”,JJF1001的3.11条术语注4告诉我们“测量单位为一的单位的名称和符号通常不写”,但在实际工作中谁也不愿意只用“数”。有“专门名称”的,大多数情况使用专门名称,没专门名称的宁肯“表示为商”。给这种单位赋予专门名称完全是为了使用方便,但即便赋予了“专门名称”,也并非禁止使用“表示为商”的原始导出形式。在特殊场合仍存在将计量单位“表示为商”比用“专门名称”表示更方便。例如水平仪分度值的计量单位,尽管1m/m=1rad,人们却宁肯使用mm/m,也不愿意使用mrad,因为在使用水平仪实施测量时,使用单位mm/m比使用mrad方便得多。
“狗改不了吃屎”就如同这位“学术流氓”改不了“搅屎”是一个道理。一个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人,还好意思在这里摆地摊开讲政治课。哪位量友有兴趣听这位“学术流氓”自拉自唱主持的“开讲了”栏目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自己满屁眼都是血,怎好意思将“马应龙痔疮膏”的广告往头上贴。97楼大篇幅地复制粘贴以显示其耗费精力提供了证据,其实对于本主题帖有用的并不多,“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和值均是数,但是这样的量比一个数表达了更多的信息”算得上有用的一句,只不过97楼只把前半句作为突出框住,而对后半句却刻意不加红框,目的是以利于他的狡辩。复制粘贴的证据哪句话不比你这位信口开河自拍脑袋说出来的屁话有用啊?突出框出的意思,乃强调“测量单位”和“值”是两个数,且前者是纯数字符号“1”,不表示量的大小。哪句话是“狡辩”呀“拧种”?而另外一个“在某些情况下”(用于平直度测量和水平仪的分度值的情况下),平面角的计量单位就应该“或表示为商”m/m。“在某些情况下”,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表示为商”的例子非常之多,例如毫摩尔每摩尔(mmol/mol)、微克每千克(μg/kg)、毫米每米(mm/m)、毫升每升(mL/L)、……,比比皆是,它们分别是10-3、10-9、10-3、10-3,……。但同样的三个数字10-3却完全不能相等,因为前面表示1 mmol/mol,第二个表示1 mm/m,第三个表示1mL/L。“这样的量比一个数表达了更多的信息”,真实含义就在于此,只强调这种单位是个“纯数字”,否定SI导出单位的“商”的表示形式是SI单位的说法是可笑的,是对SI导出单位也是SI单位,否定词头与SI导出单位的组合单位也是SI单位的否定。mol/mol、m/m、L/L是“表示为商”SI导出单位的表述方法,mmol/mol、mm/m、mL/L则分别是它们的十进分数单位,也是SI单位。“m/m”这叫“商”吗?“3/6”也叫“商”吗?那运算结果0.5叫什么?那“2×3”是不是也叫“积”呀?你的数学是跟谁学的?这不就是大粪浇(教)屎嘛。JJF1001第3.8条“计量单位”定义的注4:对于一个给定量,“单位”通常与量的名称连在一起,如“质量单位”或“质量的单位”。你瞎了眼看不见吗?mol/mol、m/m、L/L这三个是导出单位吗?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导出单位?连导出单位的构成规则都拎不清楚,还好意思在这里说教。众所周知,以基本量相应的因子的幂的乘积所组成的表达式谓之“量纲”,任何一个基本量在量纲中只出现一次。任何一个导出单位,都是由不带词头的“基本单位”和(或)“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的幂的乘积所构成。如果将“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进一步拆解成七个“基本单位”,则“用基本单位表示的导出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基本单位”,都只能出现一次,与它们各自的量纲表达式完全对应。如:扭矩的基本导出单位符号为“N·m(牛·米)”,量纲为“ML2T-2”,用七个基本单位表示的导出单位符号为“kg·m2·s-2”。功和能的基本导出单位符号为“J(焦耳)”,量纲与扭矩的量纲一样,为“ML2T-2”,用七个基本单位表示的导出单位符号也同样为“kg·m2·s-2”。“混九规”拎清楚了吗?请“混九规”将自己所说的这三个“规氏导出单位”的量纲表达式写出来给大家看看。
GB3102.1-1993《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关于量纲一的量的单位说明(见93楼截图5)就已清楚的表明,没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不使用词头,而是用10的乘方代替词头。“折射率”和“雷诺数”两个示例的结尾,都有一个没有写出的“测量单位数字符号1”。“×”号后面的“1”和“103”这两个商,均起到词头的功能,表示量的大小,根本不是“测量单位”。而未写出的“数字符号1”,才是真正的“测量单位”。对此,这位“学术流氓”哪里拎得清楚啊!
例如水平仪分度值的计量单位,尽管1m/m=1rad,人们却宁肯使用mm/m,也不愿意使用mrad,因为在使用水平仪实施测量时,使用单位mm/m比使用mrad方便得多。方便就合理合法啦?“斤”、“两”这些计量单位的使用,不比“0.5kg”、“50g”来得方便吗?“搅屎棍”是不是又可以将“斤”、“两”视为“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呀?
量纲为一的量计量单位三种表述方法分别为“纯数字”、“专门名称”、“商”,“在某些情况下”,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表示为商”,分子为单位圆弧长,分母为单位圆半径,分子分母的SI单位均为米(m),m/m难道说不是平面角这个量纲为一的量测量单位表示为“商”吗?对于计量单位来说“3/6”叫“商”吗?3是纯数字,6也是纯数字,3/6充其量仍然是用“纯数字”表示量的测量单位。
mol/mol、m/m、L/L这三个是导出单位吗?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导出单位?
答:JJF1001的3.16定义了“导出单位”,3.11定义了“一贯导出单位”,大意是“由比例因子为1的基本单位的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单位”。只会骂街的101楼明白什么是“基本单位”吗?明白什么是“幂”吗?长度单位米(m)就是一个“基本单位”,-1次方、0次方、+1次方等等就叫做“幂”。m的+1次方乘以m的-1次方为m/m,这就叫做“幂的乘积”,也叫做用SI基本单位导出的,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表示为商”,因此mol/mol、m/m、L/L这三个都是SI的“导出单位”,且都是SI的“一贯导出单位”,并且还都是“量纲为一的量的计量单位”。这些单位你不是没见到过,化学元素的含量、水平仪的分度值、酒精度等都是常见的量,这些计量单位也是最常见的计量单位,在JJF1001的3.8条定义注3也分别提到了这三个单位,只不过你见到了也装瞎,故意视而不见罢了。
101楼既然说:“折射率”和“雷诺数”两个示例的结尾,都有一个没有写出的“测量单位数字符号1”。“×”号后面的“1”和“10³”这两个商,均起到词头的功能,根本不是“测量单位”。而未写出的“数字符号1”,才是真正的“测量单位”。那就请你直接写出量的大小及其计量单位,如果不带计量单位,请问谁知道你说的量是个什么东西,谁知道你说的量有多大?对此,你这位“学术流氓”拎得清楚了吗?
方便就合理合法啦?
答:对于计量单位而言的确是使用方便必须放在第一位,但“方便”不等于“习惯”,“习惯”有优良与恶劣之分。优良的习惯应该发扬光大,恶劣的或落后的习惯应该废止。例如流氓都有一个恶劣的习惯是骂人,但骂人的习惯自古以来就被人所唾弃,传统的道德理念是文明礼貌,在社会主义新阶段要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极少数社会流氓仍然保持着骂人的恶习。公斤是SI单位,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kg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斤”、“两”是被淘汰的“市制”单位,要说“方便”当然是法定计量单位更方便,但几千年来,大家“习惯”了市制,就重量来说“方便”还马马虎虎,但就整个“单位制”来说,市制带来了使用中的极大不方便,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要坚决淘汰市制的原因。
这位“学术流氓”的确是笨得出奇,将除法运算的表达方式,说成是除法运算的结果“商”。自己去查一查汉语字典总是做得到的吧,将“商”字的解释截图出来给大家看看怎么样?我料死了你这位“学术流氓”没那个胆量晒出来。这到底是哪位“学术流氓”的恶习呀?是传统的道德礼仪,还是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呀?与横行霸道蛮不讲理的地痞流氓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恶劣学风哪朝哪代不是遭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的缺教无德恶习呀?3.11定义了“一贯导出单位”,大意是“由比例因子为1的基本单位的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单位”。只会骂街的101楼明白什么是“基本单位”吗?明白什么是“幂”吗?长度单位米(m)就是一个“基本单位”,-1次方、0次方、+1次方等等就叫做“幂”。m的+1次方乘以m的-1次方为m/m,这就叫做“幂的乘积”,也叫做用SI基本单位导出的,量纲为一的量的测量单位“表示为商”,因此mol/mol、m/m、L/L这三个都是SI的“导出单位”,且都是SI的“一贯导出单位”,并且还都是“量纲为一的量的计量单位”。看看这位不学无术正经歪念之人,给出的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解释,真可谓是对猪弹琴。基本单位的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单位,哪里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基本单位的幂的乘积的导出单位?来源出处在哪里?是不是面积的导出单位也可以是m的+1次方乘以m的+1次方,表示成“m·m”的形式呀?体积的导出单位也可以表示成“m·m·m”的形式呀?“m/m”明明是m的0次方,其结果就是“1”。这在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第2.3.1条、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第3.2.2.2条、GB3102.1-1993《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以及JJF1001第3.11条“一贯导出单位”定义的注4,都明确规定了“在给定的单位制中,每一个导出的量纲为一的量的一贯导出单位都是数一,符号为1。”那就请你直接写出量的大小及其计量单位,如果不带计量单位,请问谁知道你说的量是个什么东西,谁知道你说的量有多大?
相对密度20%、相对湿度65%、酒精含量75%,这些表述除了你这位木鱼的脑袋,还有谁听不懂啊?从你这位“学术流氓”嘴里说出来就成了“方便”,从我嘴里说出来就成了“习惯”,这都什么屁逻辑?不习惯怎么能方便?不方便又怎么能习惯?你只有这种“搅屎”的能耐。“角度为3 mrad”与“角度为3×10-3”两种表达方式哪个更方便?哪个更习惯?
骂人的流氓习惯是不是105楼的习惯,我不加评论,由论坛上的帖子白纸黑字去证明。105楼即便跳着脚,扯破嗓子再骂一万个“技术流氓”也没有用,骂街本就是流氓的习性,骂街也丝毫改变不了平面角SI导出单位的科学性,抹杀不了平面角在赋予“专门名称”弧度之前SI导出单位的原名m/m存在和地位。事实证明,rad的名称来源于m/m,没有m/m也就不可能有rad。既然人们给m/m以“专门名称”rad,rad就必然有其方便性,但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方便,并不代表所有情况下都方便。在平直度检测和水平仪分度值应用中,m/m的方便性明显优于rad,因此在这个特殊技术领域中,人们更乐意使用平面角的SI十进分数单位单位mm/m,不愿意使用计量单位mrad,这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铁一样的事实,谁也改变不了,骂人砖家再骂一万遍,也还是改变不了。
规氏歪理邪说的陈词滥调仍然是“咬着屎橛子不松口”。“特殊技术领域中,人们更乐意使用平面角的SI十进分数单位单位mm/m”,有请“搅屎棍子”告知大家,这个规角制的平面角单位“m/m”是不是单位一???如果“学术流氓”还能够正视现实的话,有请其明确的告知大家,SI词头“m”能否与“m/m”(单位1)写在一起???从而构成“平面角的SI十进分数单位单位mm/m”???这样组成的所谓“分数单位mm/m”是否违背了《SI词头的正确使用规则》???大家都需严格遵守的《SI词头的正确使用规则》,为什么到了“搅屎棍子”这里,就可以无视甚至公然违背???莫非国家强制性GB3100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学术流氓”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毫无制约作用???“搅屎棍子”究竟要与国家强制性标准肆意对抗、公然违背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国家强制性GB3100系列标准要因规氏歪理邪说而改正归邪???
不屑多讲什么了,大家也都清楚,死心塌地“撞南墙”,以耻为荣做“拧种”的“学术流氓”绝不敢正面回答上述质疑,其只会永远“咬着屎橛子”继续其已无几多时日的大放厥词、胡搅蛮缠了。呵呵,这样的老不正经,就由其了却残生、自生自灭吧!毕竟规氏歪理邪说也忽悠、误导不到任何人了!
骂人砖家师徒才真正是其所骂的 “搅屎棍子”,“咬着屎橛子不松口”。这位论坛骂街祖师爷不就曾经是全国知名平直度检测“专家”吗?水平仪是平直度检测中最常用小角度测量仪器,水平仪分度值的计量单位就明明白白地标注在水平仪上。
连他作为JJG117两个旧版本主笔之一时,2005版表8就写道“3 级平板(平面度检定用):分度值为0 .02mm/m水平仪”,1991版公式1更直截了当,“仪器分度值用弧度(mm/m)表示”的字样白纸黑字就在那明摆着。现在此人为过骂人毒瘾,拒不承认科学,但“咬着屎橛子不松口”,却推翻不了如下铁的事实:1mrad=1mm/m,平直度检测是个特殊技术领域,人们更乐意使用没赋予“专门名称”rad前的SI导出单位m/m,使用SI十进分数单位mm/m。
用其自己的话,任由其“大放厥词、胡搅蛮缠”,但“歪理邪说忽悠、误导不到任何人”。大家都清楚,这种人只不过是“死心塌地撞南墙,以耻为荣做拧种”,以骂人恶毒为英雄的“社会流氓”。既然心甘情愿嘴臭一生,那“就由其谩骂一生,自生自灭吧!”
骂人的砖家提出了一个极其幼稚和可笑的问题,“SI词头m能否与m/m(单位1)写在一起???”,既然幼稚的人逼问,我就给他一个点拨吧:
SI词头不能与纯数字写在一起,但可以与任何SI单位写在一起,并组合成SI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对于无量纲单位,当使用单位1(纯数字)时,不能与词头相组合,但当使用其SI导出单位的原形或其专门名称的符号时,可以与词头组合成SI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例如当平面角的单位写成1时,平面角为0.00314159时,不能写成3.14159m1(其中1是平面角单位)。但平面角使用单位m/m或rad时,可以使用词头组合的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例如mm/m,μm/m,mrad,μrad等。其中1mm/m=0.001m/m=1000μm/m=1mrad=0.001rad=1000μrad。
对不起,在上面举例中,我又使用了骂人砖家极力否定,国家标准使用的1rad=1m/m=1这种“连等式”。他们胡说“连等式不可拆分”,“咬着屎橛子不松口”,“大放厥词、胡搅蛮缠”地“忽悠、误导”。连等式能否拆分,建议他们去向小学生虚心求教,我相信,只要他们不连小孩子们都骂,孩子们一定会认真教导他们,这里就用不着我给他们讲解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19 14:03 编辑
SI词头不能与纯数字写在一起,但可以与任何SI单位写在一起,并组合成SI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对于无量纲单位,当使用单位1(纯数字)时,不能与词头相组合,但当使用其SI导出单位的原形或其专门名称的符号时,可以与词头组合成SI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例如当平面角的单位写成1时,平面角为0.00314159时,不能写成3.14159m1(其中1是平面角单位)。但平面角使用单位m/m或rad时,可以使用词头组合的十进倍数单位或十进分数单位,例如mm/m,μm/m,mrad,μrad等。其中1mm/m=0.001m/m=1000μm/m=1mrad=0.001rad=1000μrad。看看这位不学无术的混九规对国家标准正经歪念的曲解。看看国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任何量纲一的量的单位的词头,都是以10的乘方形式代替。平面角的单位若要使用词头,必须与专门名称“弧度(rad)”连接使用。请这位“混九规”告诉大家,“mm/m”的中文符号怎么写?中文名称又该怎么叫?与词头的构成规则是否相符?这个词头“m”到底是属于分子,还是属于分母,还是既属于分子也属于分母?其中1mm/m=0.001m/m=1000μm/m=1mrad=0.001rad=1000μrad。
这是计量单位吗?这是彻头彻尾的定义解析。定义的作用是什么?看看标准是怎么说的:“搅屎棍”还好意思在这里“点拨”,这不就是大粪浇(教)屎,臭上加臭吗。
“水平仪分度值的计量单位就明明白白地标注在水平仪上”,这又是“搅屎棍子”在公然忽悠、误导公众!大家都清楚,水准泡式的水平仪属于典型的弧度仪器,其在水平仪上标注为0.02mm/m实际上就是0.02/1000或0.02/1000(rad),由于单位弧度的符号rad可写也可不写,所以“搅屎棍子、拧种”就钻此空子,硬是要把换算因子mm/m(1/1000)说成什么水平仪的计量单位,还什么“明明白白地标注在水平仪上”,如此一个“学术流氓”光天化日之下的信口雌黄,只能展示其对水准泡式的水平仪结构原理的一窍不通外,也就只能暴露其恶劣不端的“拧种”学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