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ing8030 发表于 2018-7-16 10:04:48

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清理收费时取消了强制检定收费,质监系统在修改计量法时又在法律中明确收费!各个系统都在极力维护自己的一点利益而置整个国家的发展而不顾,这是社会的退步!只要收费,强制检定的公正性就会有质疑,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用户在申请检定时是不是多缴一点就可以合格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概念也没有了,国家级、省级的计量技术机构放开收钱吧,县级所假如没有申请检定的,执法又跟不上,就去等死吧,你根本没有发言权。

寒风竹 发表于 2018-7-16 19:30:45

这部意见稿是15年国家质检总局交给司法部的,所以有涉及收费的条文。这部意见稿里没有把最高标准列为检定(现在的强制检定),但是又要求检定;以前收费的时候没啥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改革,如果计量院所改为纯公益性后不允许收费,以后计量院所只会接受检定(现在的强制检定)申请,拒绝经营性业务;那么基层计量所和企事业的最高标准找谁溯源?

wuying8030 发表于 2018-7-17 17:23:30

寒风竹 发表于 2018-7-16 19:30
这部意见稿是15年国家质检总局交给司法部的,所以有涉及收费的条文。这部意见稿里没有把最高标准列为检定( ...

还真不知道是95年报的,现在才在司法部征求意见。

路云 发表于 2018-7-17 23:50:33

寒风竹 发表于 2018-7-15 23:30
这部意见稿是15年国家质检总局交给司法部的,所以有涉及收费的条文。这部意见稿里没有把最高标准列为检定( ...

送审稿第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除了国家级的基/标准采取国际比对的方式保持等效外,所有的计量标准都应当优先采用“检定”的方式溯源。

寒风竹 发表于 2018-7-22 17:36:20

路云 发表于 2018-7-17 23:50
送审稿第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除了国家级的基/标准采取国际比对的方式保持等效外,所有的计量标准都应当 ...

1033规定配套标准如有检定规程的,也必须检定。收费的时候没问题,强制检定免费就麻烦了,没有任何计量院所承认配套设备是属于强制检定的最高标准,压根不接受检定,只做校准。

路云 发表于 2018-7-22 19:04:10

寒风竹 发表于 2018-7-21 21:36
1033规定配套标准如有检定规程的,也必须检定。收费的时候没问题,强制检定免费就麻烦了,没有任何计量院 ...

免费强检的计量标准通常都是指主标准器。配套设备并不是说不能检定,只是说检定不免费而已。

qipengchuan1122 发表于 2018-7-29 16:05:29

说来说去,对于注册计量师来说,压根没啥用,外行管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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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2018年7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