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76058358 发表于 2024-3-13 16:41
新规是4月份开始实施,就是纠结在规程后面写了发放测试证书这句话,老规范里面没有。 ...依据测试方法出具《校准证书》肯定是不对的。恒温槽应该不属于所建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而是主要配套设备,测试项目也是温度均匀性和温度波动性,而不是温度的误差。所以严格来说它不属于单独独立的“测量设备”。所以应该出具《测试证书》。另外,在CNAS-EL-03:202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中,也有如下表述:
五路车 发表于 2024-3-13 16:19
某省院是出校准证书的,这是我们单位2023年的溯源证书。
能不能自己看着办,反正也不会有人去考究这个东西
...省院也是驴头套马嘴,瞎掰!
路云 发表于 2024-11-26 13:50
省院也是驴头套马嘴,瞎掰!
敢问大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否授权“测试”?有什么技术依据吗?
是不是这样理解。被检设备有国家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依据的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没有相关国家规程规范,有行业规范的出测试证书。
厦门江鲸科技 发表于 2024-12-3 09:34
是不是这样理解。被检设备有国家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依据的出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没有相关国家规程规范, ...
是的 但是目前山东省计量院这边出具的还是校准证书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4-12-3 13:16 编辑
五路车 发表于 2024-12-3 08:55
敢问大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否授权“测试”?有什么技术依据吗?有啊,授权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做型式评价试验,或对计量器具产品监督试验的,就是“测试”授权呀。依据就是《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
路云 发表于 2024-12-3 13:11
有啊,授权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做型式评价试验,或对计量器具产品监督试验的,就是“测试”授权呀。依据就是《 ...
JJF 1030-2023《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似乎套不上您提这条?
五路车 发表于 2024-12-3 15:24
JJF 1030-2023《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似乎套不上您提这条?作为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的依据怎么不可以?
大耀测控技术 发表于 2024-12-3 10:51
是的 但是目前山东省计量院这边出具的还是校准证书
感谢回复。
感谢楼主分享
gonglex 发表于 2024-9-4 08:07
JJF就是校准啊谁告诉你JJF就是校准啊?JJF除了校准规范外,还包括型式评价大纲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其他计量技术规范就包括通用计量技术规范(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等)、测试方法(如:JJF 2140《压力表校验器测试方法》、JJF 2019《液体恒温试验设备温度性能测试规范》、JJF 2141《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检测技术规范》等)、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等。
目前的检定、校准要求具有溯源性,恒温槽是根据测量结果来计算均匀性、波动性,要求出具测试报告是合理的,但是跟目前的团里要求有区别,就造成了这一尴尬的局面。
哪个团里的什么要求?我觉得依据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却要求出具《校准证书》本身就是奇葩。校准本应该主要测评被校对象复现量值的偏移特性(定量给出“误差”),以及离散特性(“不确定度”)。但JJF 1030通篇都只检测离散特性,没有“准确度”的要求。
2025年3月18日实施的“JJF 2140-2024 压力表校验器测试方法”与JJF 1030-2023一样性质,赞同不出具校准证书
我参照这个规程出校准没什么问题吧,就和有些客户要求压力表出校准一样,我参照不就完了
恒温液体槽 我们看到的很多计量院都是校准证书,开个测试证书,客户不认的。
溪山行旅 发表于 2025-9-22 16:42
我参照这个规程出校准没什么问题吧,就和有些客户要求压力表出校准一样,我参照不就完了 ...检测方法标准又不是校准规范,否则为什么不将规范名称改为“校准规范”呢?再说通篇都没有示值准确度项目的检测,何谈“校准”?与“校准”的定义都搭不上界。按您的逻辑,那检测实验室依据检测方法标准也可以出《校准证书》咯。温度校准用恒温槽并不是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而是配套设备,并没有温度准确度的要求,只对温场的均匀性、波动性有要求。所以规范名称叫“测试规范”,而不叫“校准规范”不是没有道理的。现在计量技术机构有点乱来,根本就不去细究,拍脑袋想当然地就出具《校准证书》。按理说就应该出具《测试报告》,经计量确认后张贴“准用证”。
厦门江鲸科技 发表于 2025-9-24 11:27
恒温液体槽 我们看到的很多计量院都是校准证书,开个测试证书,客户不认的。 ...客户不认要给出不认的理由啊,依据JJF 1030-2023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哪里不对?
路云 发表于 2025-9-24 19:32
检测方法标准又不是校准规范,否则为什么不将规范名称改为“校准规范”呢?再说通篇都没有示值准确度项目的 ...
对于行业的认知,我不太明白,但是校准只要和客户确认好,有资质的情况就可以出吧参照那个也是和客户确认,和规范是不是测试影响不大吧,那客户要求我出一个压力表的校准,只校准一个外观,出个校准证书,难道不符合规定吗?
路云 发表于 2025-9-24 19:32
检测方法标准又不是校准规范,否则为什么不将规范名称改为“校准规范”呢?再说通篇都没有示值准确度项目的 ...
1069证书上面不是也有对检定的校准授权么?这难道也有错?
路云 发表于 2025-9-24 19:35
客户不认要给出不认的理由啊,依据JJF 1030-2023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哪里不对? ...
只要客户政府检查部门认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溪山行旅 发表于 2025-9-30 14:25
对于行业的认知,我不太明白,但是校准只要和客户确认好,有资质的情况就可以出吧参照那个也是和客户确认 ...我只是说依据测试规范的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校准证书》这种操作不规范。不是说你政府授权,或计量技术机构这么干就代表一定是规范、合理。总得讲点理由吧,型式评价试验为什么不出《校准证书》?还是那句话,为什么不言正名顺地将“测试规范”的名称改成“校准规范”呢?压力表的外观又不是主要计量技术参量,这种定性检查的外观表述谈什么“校准”呀?只目测外观出具《校准证书》,当然不符合规定咯。不清楚的话建议您去看看CNAS-CL01-A025: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第7.8.4条“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
论坛真的可以学到很多。我们作为生产商。更应该学习!
如果检查部门认可出具的测试证书。作为我们的用户,他们也不会为难我们一定要出什么证书!
五路车 发表于 2024-11-21 10:33
先不提证书出“测试”还是“校准”的争论。
请问各位专家,法定计量机构有授权“测试”吗?
都是授权“检定 ...
我对这个测试也是有点疑问。之前所在单位(法定计量机构)也出过测试证书,后来单位不让出了,偶尔还是会有。计量法里提到检定、测试,是有测试的,但是测试证书很少见。好多法定机构名称也是“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测试所”,但多是执行检定、校准、检测。
现在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公布的测试规范共有五部:①JJF 1030-2023《温度校准用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②JJF 1882-2020 《3.6 kV~40.5 kV交流开关设备能效计量测试规范》③JJF 2019-2022《液体恒温试验设备温度性能测试规范》④JJF 2081-2023《液冷服务器能效计量测试规范》⑤JJF 2243-2025《汽车轴型识别系统计量测试规范》其他的不谈,先只针对JJF 1030和JJF 2019谈点个人的看法。2022年之前,这两类恒温装置都是共有JJF 1030-2010《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2022年之后,该测试规范进行了拆分,将专门针对工作用恒温试验设备单独编制了JJF 2019-2022《液体恒温试验设备温度性能测试规范》。2023年将将JJF 1030-2010进行了升版,并专门更名针对温度校准用恒温槽的JJF 1030-2023《温度校准用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个人觉得,JJF 2019-2019是专门针对工作用恒温试验设备的,而这个恒温试验设备就是作为测量设备使用的,其中就有示值温度准确度的要求,所以该“测试规范”就应该更名为“液体恒温试验设备温度性能校准规范”,或者直接命名为“液体恒温试验设备校准规范”。而JJF 1030-2023则是专门针对温度校准用的辅助设备恒温槽的测试规范,该恒温槽并没有温度准确度的要求,只有温场温度均匀性和波动性这些离散特性的要求,所以温度校准用恒温槽命名为“技术性能测试规范”是比较合理的,应该出具《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