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复查前标准器没到期需要提前送检么?
2025.12月份计量标准到期,按照1033里说需要提前6个月提交复查资料,我的标准器是2025.12月份到期,如果我6月份提交复查资料的话,那是不是我的标准器就得提前送检?如果不送检的话,连续5年的稳定性数据就正好少了一年。 提前送检1点点 也没必要卡6个月啊,可以提前一两个月 感谢分享, 稳定性考核是可以使用“核查标准”进行考核的吧。JJF 1033-2023上第33页上有说明,不一定非要使用“高等级的计量标准进行核查”第34页,C.2.3中指出“应当优先采用核查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我的个人理解,请各位指正。 tagc计量小白 发表于 2024-5-28 13:52
稳定性考核是可以使用“核查标准”进行考核的吧。JJF 1033-2023上第33页上有说明,不一定非要使用“高等级 ...
您说的是技术报告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按照“核查标准”进行,但是履历书里的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考核图表应该是必须按照检定证书里的相关数据进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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