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发表于 2024-10-27 10:02:48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0-8 11:29
我的观点是,新办法明确了区域,就不能跨区域出检定了,即使企业送检的非强检设备,也不能对本行政区域以外 ...我认为您这是对第十五条第(七)款的曲解。该条款说的是“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区域执行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任务。”其意思是不能超出授权区域执行检定任务,而不是不能对授权区域外的客户开展检定业务。异地客户送货上门,不仍然是在本地执行检定任务吗。况且《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其实条款很好理解,就是不能跨出授权区域,主动上异地去揽活,或上异地去执行检定任务。

zprstar 发表于 2024-10-27 15:01:57

谢谢分享!

stsfhfh 发表于 2024-10-28 08:27:20

路云 发表于 2024-10-27 10:02
我认为您这是对第十五条第(七)款的曲解。该条款说的是“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区域执行相 ...

异地主动送来的怎么处理呢?

houkongkong 发表于 2024-10-28 08:55:44

我们这生产厂家都是本地法定机构给客户开证书了那以后是不是就不行了

路云 发表于 2024-10-28 12:40:39

stsfhfh 发表于 2024-10-28 08:27
异地主动送来的怎么处理呢?异地客户主动送上门的便携式非强检测量设备,你完全可以检,不违法。但如果是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如:电子式万能试验机),异地客户委托你上异地现场检定,就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了。从主动揽活的角度看,并不违反《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从检定实施地点看,又可以认为违反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关键是法规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详细的权威解释。

无能的主 发表于 2024-10-28 12:57:11

我觉的强检还是遵循定点和属地原则,而校准的话送上门来的活还是要检的。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0-28 17:36:37

路云 发表于 2024-10-28 12:40
异地客户主动送上门的便携式非强检测量设备,你完全可以检,不违法。但如果是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如: ...

异地送上门,你要是出检定或者校准了,都是超过授权区域了,因为法定机构考核大本里详细标注了检定、校准项目和区域。就是属于超过授权区域了。
计量法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目前没有权威的解释,但是有的官员认为,如果当地计量所没有这个能力的,你可以就地就近,要是当地计量所有这个能力的,就地就近说不通了。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0-28 17:38:13

houkongkong 发表于 2024-10-28 08:55
我们这生产厂家都是本地法定机构给客户开证书了那以后是不是就不行了

估计是够呛了。法律条文我们怎么讨论没有用,就看市场局执法部门给出的解释了。罚款额度很高10万以下了,对执法部门还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毕竟普通的案子能罚款10万以下就不容易了。

路云 发表于 2024-10-28 20:19:31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0-28 17:36
异地送上门,你要是出检定或者校准了,都是超过授权区域了,因为法定机构考核大本里详细标注了检定、校准 ...异地送上门,你要是出检定或者校准了,都是超过授权区域了,因为法定机构考核大本里详细标注了检定、校准项目和区域。就是属于超过授权区域了。人家就在本实验室内进行检定/校准,哪里超出了授权区域?那是客户单位所在地超出了授权所在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计量法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目前没有权威的解释,但是有的官员认为,如果当地计量所没有这个能力的,你可以就地就近,要是当地计量所有这个能力的,就地就近说不通了。这些官员估计是没涉足过客户服务的管理,只知道机械教条地拍脑袋想像。如果我单位在广州,公司有一大型工程项目在甘肃酒泉,需要派人携带测量仪器长期蹲点工地工作,直至工程项目结束。期间一定会有测量设备到期的事件发生。怎么办?不可以就地就近送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吗?还非得舍近求远拉回广州检定/校准,检完后再拉回酒泉吗?你这不是花了牛肉的价格买白菜吗。《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是这些官员所说的意思吗?

smile舞狼 发表于 2024-11-1 08:46:54

请教,新办法对取得专项计量授权的第三方适不适用?

路云 发表于 2024-11-1 10:03:43

取得专项计量授权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不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为什么不适用?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1 14:53:29

路云 发表于 2024-11-1 10:03
取得专项计量授权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不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为什么不适用? ...

法定是可以开展强检的。授权法定也是可以的。专项授权不行。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1 14:53:49

路云 发表于 2024-11-1 10:03
取得专项计量授权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不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为什么不适用? ...

法定是可以开展强检的。授权法定也是可以的。专项授权不行。

路云 发表于 2024-11-1 18:30:47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1 14:53
法定是可以开展强检的。授权法定也是可以的。专项授权不行。专项授权不就是专项授权的专业计量站吗。以上专项授权机构可不可以开展强制检定呀?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4 15:23:45

那所有的对外开展检定的机构,都可以称自己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
比如很多专项授权机构,对外非强检,都可以称呼自己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吗?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4 15:26:01

路云 发表于 2024-11-1 18:30
专项授权不就是专项授权的专业计量站吗。以上专项授权机构可不可以开展强制检定呀?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授权的专业性或者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老师,我比较关注的点:山东很多对外检定的专项授权机构(包括上海自贸区自我声明的专项机构),不能干强检的,只能对外非强检,能不能对外宣传自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就按照第三条的规定。

ddl119 发表于 2024-11-4 15:41:22

感谢分享!!

路云 发表于 2024-11-4 16:00:31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4 15:26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授权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只看向社会开展的检定项目(无论是开展“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是否经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行政许可)。可以对外宣传,但不能超授权范围宣传。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4 16:20:15

路云 发表于 2024-11-4 16:00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只看向社会开展的检定项目(无论是开展“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是否经政府计 ...

老师,对外专项授权,真的不能宣称自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这个和计量站不一样呀。

x86438751 发表于 2024-11-4 17:26:11

路云 发表于 2024-10-27 10:02
我认为您这是对第十五条第(七)款的曲解。该条款说的是“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区域执行相 ...

另外一个问题,本地公司在异地施工,主动邀请本地检定机构到异地施工现场实施检定,是否可行?

路云 发表于 2024-11-4 17:33:04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4 16:20
老师,对外专项授权,真的不能宣称自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这个和计量站不一样呀。 ...有依据吗?不符合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

路云 发表于 2024-11-4 18:14:07

x86438751 发表于 2024-11-4 17:26
另外一个问题,本地公司在异地施工,主动邀请本地检定机构到异地施工现场实施检定,是否可行? ...顶多是检定本地公司自己的测量设备。但您说的这种情况,通常都是针对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才需要下现场检定。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可能出现。对于非固定安装的便携式测量设备,承检机构一般都不可能下现场检(因为承检机构的计量标准装置是大型固定安装的,如:力标准机、恒温槽、指示表检定装置等)。即便是可以下现场检,估计你也不会邀请他去,因为额外产生的标准仪器的运输费、检定人员下现场的差旅服务费等,都要由客户承担。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11-5 08:07:54

路云 发表于 2024-11-4 18:14
顶多是检定本地公司自己的测量设备。但您说的这种情况,通常都是针对大型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才需要下现场 ...

恒温槽并非不可移动,只是可能会因为搬运震动造成损伤,这个可以这么说。指示表检定装置是一定可以带出的,不是大型固定式,举例要恰当。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5 09:55:41

我觉得《法定机构管理办法》的管辖对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该对象能否对外宣称自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这是一切的核心,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只能开展非强检的,不在该办法管理之内,依旧参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实施。
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要的话说三遍。计量法有一条,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授权专业性区域行计量检定机构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授权......的意思是,我可以认定你是法定的,也可以不认定你是法定的。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4-11-5 09:57:26

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就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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