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周期?
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计量,想省钱,想延长校准周期全改两年一检甚至更长、自行定期,怎么定依据呢 企业定超过1年了,内外审核老师绝对会提不符合项
求助各位!!! 现都是默认一年的吧, 检定周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可以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自行进行“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自行确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帖最后由 bcho 于 2025-2-28 08:36 编辑
bcho 发表于 2025-2-28 08:26
检定周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可以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自行进行“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 ...
还有一个是《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4.6.3 可以参考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和参考CNAS技术报告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 你不敢延长校准周期的原因是因为“内外审核老师绝对会提不符合项” ?为什么会开不符合项?校准周期比较长,老师最多觉得是异常,怎么会直接开不符合项?不符合什么条款?我举一个例子:我们公司某一计量器具校准周期是10年。老师来了,也觉得诧异。我们沟通之后,老师都接受我的评估,而且认为我做的很对。 wjq6421 发表于 2025-2-28 12:37
你不敢延长校准周期的原因是因为“内外审核老师绝对会提不符合项” ?为什么会开不符合项?校准周期比较长 ...
所以计量器具的周期是企业根据其运行情况,计量器具的特点评估出来的,其合理性是定义出来的,没有那麽多不符合项。老师难道比执行者更知道实际情况? 想省钱就不要做各种体系、认证,因为检定周期延长,要有依据,请参阅JJF 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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