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正认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认证监督检查组人员根据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阜市监办函〔2023〕124号)依法对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超12个月未依法对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第一次监督审核,但证书处于“有效”状态。 2023年9月25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于2022年5月23日为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颁发了汽车配件销售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DZ2022Q00119),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直在正常运营,也未向当事人提出延期监督审核申请。至案发,当事人一直未按规定对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督审核。直到2023年9月16日,当事人才将认证注册暂停通知书发送给阜阳市仁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接人,同一天将暂停的信息上传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的监督审核程序5.2.1:“作为最低要求,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的规定不一致,应当认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其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不及时暂停其使用并予公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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