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ewstar 发表于 2025-7-17 10:20:06

其他地区有以是强制检定项目为理由不受理建标的吗?

请问大家,其他地区有以是强制检定项目为理由不受理建标的吗?

zhangjianzhong 发表于 2025-7-18 08:50:11

意思是压力表属于强制检定,那么非法定机构或者授权机构或者专业机构就不能建标了是吗?

路云 发表于 2025-7-18 13:03:49

建标是建标,建标考核是建标考核。楼主应该说的是后者吧。建标是各单位自己的权力,不存在受不受理之说,只有拟建计量标准的考核,才需要向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才谈得上受不受理。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以强制检定项目为由拒绝受理,完全没有道理。

依然淡定 发表于 2025-7-21 15:11:34

以强制检定项目为由拒绝受理,是不合法的,建表申请是行政许可,只要达到条件都可以申请。

bcho 发表于 2025-7-21 15:51:42

行政许可是当地行政审批局审批,4楼是正解

x86438751 发表于 2025-7-21 17:16:24

强制检定项目光建标有什么意义?属于强检的压力表,企业自己建标后,能自己检?当然建个标,备个案,标准器就能列入强检,省市局可以免费,然后回来自己开展普通校准,这个都是说的过去。

紫墨水 发表于 2025-7-22 08:55:08

正常来讲是可以建标的,只不过建标的话基本只能做校准

路云 发表于 2025-7-22 20:35:40

x86438751 发表于 2025-7-21 17:16
强制检定项目光建标有什么意义?属于强检的压力表,企业自己建标后,能自己检?当然建个标,备个案,标准器 ...所建计量标准,通过了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就可以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如果要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强制检定”,还必须获得授权。至于在企业内部只开展“校准”,不开展“检定”,没有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了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必须通过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合格。“校准”对所使用的计量标准的要求,就是必须具有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证明,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其他地区有以是强制检定项目为理由不受理建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