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4240 发表于 2026-1-4 11:02:55

关于水表检定装置新增问题

大神们好,我公司目前已经建标授权了一套水表检定装置,设备为启停法,标准器是容积测量。目前想购进一台启停法,标准器质量测量,是否需要新建标重新授权,口径相同的情况下,这个是只需要重新建标吗

zhuhaijian 发表于 2026-1-15 23:43:39


根据JJF1069考核规范,申请授权检定需要列出所建计量标准名称及设备一览表,并注明型号、测量范围等。所以按照规范,我认为新标准装置用于强制检定需要重新授权。
PS:第一次回复附标准截图,不知道能不能显示出来

席龙 发表于 2026-1-20 09:44:25

应该重新建标。
因为按照JJF1033-202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7.1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更换条款要求,贵公司现有授权的一套水表检定装置,是容积法,新购进的另一套检定装置是质量法,它两一个主要核心装置一个是量器,另一个是衡器,两套装置工作原理及组成不同。虽然两套装置可开展检定的口径相同,但两装置的流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可能不同,两装置的不确定度评定下来也不一样。新装置应该按要求做重复性试验、稳定性考核、结果验证合格后,按新建标申请考核,考核合格授权后使用。具体申请要求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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