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斤计较 发表于 2026-6-16 21:22:1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玻璃制品-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规定了玻璃工业重点用能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要求和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非重点能源计量可参照使用,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能源计量能力评价也可参照使用。
能源计量范围和对象包括:
1)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2)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3)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4)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5)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6)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
7)用能单位自备自用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产生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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