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B超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B超工作原理
医用超声诊断仪是将声纳原理和雷达技术相结合生产的为临床应用的医疗仪器。其基本原理是将一束高频超声脉冲波发射到生物体内,由生物体内不同界面反射回不同波形生成图像,从而判断生物体内是否有病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应用于这种设备,因此,超声诊断仪由起初的一维超声扫描及其显示发展为二维甚至三维的超声扫描和显示,大大增加了回波信息量,使生物体内的病灶清晰,易辨,因此,它将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由于一维扫描只能依据图形中超声波回波幅值的大小和回波的疏密对人体脏器进行诊断,这样一维超声扫描所提供的信息量较少,波形诊断即不形象也不直观,又由于A超在绝对大多数医院已淘汰不用,M超仪器的功能已并入中高档B超仪器,在《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规程JJG639—1998中对一维超声扫描已不作具体要求,而带多普勒功能的医用超声诊断仪目前还无法对其进行计量检定,所以在此主要介绍二维超声扫描的工作原理及图像质量的表征。
B型超声诊断仪的工作原理显像其原理是采用超声脉冲回波辉度调制的二维灰阶显示,它形象地反映出人体某一断面的信息。B型扫描系统使探头内的换能器以固定方式向人体发射超声波,并以一定的速度在一个二维空间运动,即进行二维空间扫描,再把人体反射回波信号加以放大处理后送到显示器的阴极或控制栅极上,使显示器的光点亮度随着回波信号大小变化(辉度调制),形成二维断层图像,在屏幕上显示时,纵坐标代表声超声波传入体内的时间或深度,而亮度则对应空间点上的超声回波的能量,横坐标代表声束对人体扫描的宽度。B型超声诊断仪根据扫描方式不同又分为机械扇扫、电子线阵扫描、电子相控阵扫描(电子扇扫)、电子凸阵扫描、机械径向扫描等。 能讲一下医用超声源的档次如何划分么? 是根据探头数目,分辨率,探测深度,盲区,几何测量等多方面综合评定超声源的档次吧 根据JJG639—1998《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规程,医用超声源的分为4个档次:A、B、C、D档。但实际检定中最差的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其影像已很模糊,其临床应用已无什么意义)都能符合检定规程规定的最低档次D级,很多时候医生都希望我们将它判定为不合格,这使我们非常为难。 仿人体组织模块哪里有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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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JG639—1998《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规程,医用超声源超声诊断仪分为4个档次:A、B、C、D档。但实际检定中最差的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其影像已很模糊,其临床应用已无什么意义)都能符合检定规程规定的最低档次D级,这也是我们经常在基层卫生院遇到的问题,检定时都是先根据规程附录2按其配置,看它到底属于A、B、C、D中的哪一档,再看检定出的结果是否符合这一档的技术要就,不符合降至某档,直至D档,这样看来,很少有不合格的,但我的理解是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有关,大家可以想一想,超声诊断仪不属于计量器具,只有医用超声源属于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中对超声源超声诊断仪的两个指标可以说是比较严的,一是输出声强,二是漏电流。对其他几项指标放的比较宽,如果是由于影像效果差对其判定为不合格,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本身卫生系统对“三源”的检定工作就有意见,如果规程把诊断仪的影像效果作为重要技术指标来考虑的话,势必会授人以柄。这也是我与卫生部门多年打交道所体会到的,不知是否正确,供大家参考。 小弟现在开始着手声学计量,请问医用超声诊断仪属于声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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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超声诊断仪属于声学,超声诊断仪即发出超声波又能接受反射回来的超声波,通常使用的频率在2.5MHz~7.5MHz。超声诊断仪的工作原理有点像雷达,更像声纳。 我正在学习B超检定,谢谢大家的介绍与讨论! 建议大家去看M《中国计量》2007的第9期,上面就有牛风岐等老师专们讨论关于医用超声诊断仪的文章!值得大家去拜读以下!! 超声诊断的分级划分十分不符合实际检定工作,让医院对我们检定B超产生误解, 我正在学习B超检定,谢谢大家的介绍与讨论! 在这个问题上,因为从搞技术到搞行政管理的经历,有几点体会如下:
1、法律上,特别是到上法庭的时候,字、词一定要准确,否则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料后果。在这里,名称一定要是“医用超声源(A超、B超、D超、胎心监护仪)”,因为括号内的名称在国务院强检管理办法里面没有,不能予以认定,导致根本牢不牢的问题;
2、一定要把计量器具的名称(定义)搞清楚,计量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一)款,就是计量器具的法律解释,不要被其他左右。要坚持被测对象表现为大小、深度(胎心监护仪为心率),量值单位为长度单位毫米(厘米),这是计量的基本单位,就是一把尺子,堵住对方的嘴;
3、等级的划分和结果判定,目前显得比较粗糙,实则为了免除与卫生部门更大的冲突,在下次计量法修改的时候,把检定对象和名称具体落实后应该有所改观;
4、在实际检定中,诊断机(不是治疗机)超声强度超标的目前还没有发现过,重点指标为探测深度,纵向和横向分辨率,亮区和暗区看不看的见,边沿是否清晰等,尽量做到客观公正! 是啊,在基层检定时难以区分档次,我只是凭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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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按照98版本的规程上的要求执行,上面规定的很清楚,可以看一下![ 本帖最后由 乔浩 于 2008-3-31 15:48 编辑 ] 现在B超做得越来越好,感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声学研究所产的体模已经不能完全反应一太仪器性能究竟如何了。换句医生的话说,50万的机器看起来是这样,200多万的看起来也是这样,好多优越性能都反应不出来。不知道有没有更新更符合现阶段B超检定的标准器出来呢? 现在的现实情况有些确实如此,标准器的研制一般都要滞后于仪器设备的发展速度,所以专家们也正在研制新的标准设备,据说规程也在积极的修改之中,我们可以耐心等待. 强烈建议修改规程,目前许多规程操作不方便 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小弟也正在学习阶段,学到东西了,谢谢 谁有这方面的书籍,介绍一下 啊 原帖由 jm_abc 于 2007-7-18 21:04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JJG639—1998《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规程,医用超声源的分为4个档次:A、B、C、D档。但实际检定中最差的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其影像已很模糊,其临床应用已无什么意义)都能符合检定规程规定的最低档次D级,很多时候 ...
这个问题我在工作中碰到很多,在现有规程没有作出改变之前,我建议医院自己对我们的检定证书及B超设备作个符合性判断,根据自己医院的级别,B超使用方面(有无特殊要求),制定我甲级医院某科专门做某类的B超必须达到B级以上。以此类推,根据具体的需要判断,很多计划生育指导站,就查环的,不作其它判断的,D档也不影响效果。 B超的规程应是JJJ639-2005,虽说与98一样,但可以在网上查一下2005年总局的令和规程编写和审查方面的一些规章制度 医用“B超”不是计量器具,因而也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但是医用超声源是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于医用超声源是安装在医用超声诊断仪之内,因此在对医用超声源执行强制检定时要通过医用超声诊断仪的有关部分来实施。在强制检定时只是针对医用超声源,主要是计量性能,而不是对整机的其他技术指标的强制检定。JJG639—1990《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的检定规程只适用于该仪器内的超声源的检定,而不适用于医用超声诊断仪整机的检定。 我也是初学者,B超分档还不怎么会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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