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钝 发表于 2008-8-13 15:44:35

出一个医疗器具不检定病人可以拒付钱的法规就可以了

卓一航 发表于 2008-8-16 23:57:12

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技术监督部门没有制约医院的有效手段,行政处罚除外(医院执法也不好执),因此必须要技术监督局与卫生局协调

小木 发表于 2008-8-18 13:10:51

拒检和检定后不交钱或者不按规定交钱的,我们这里很多
计量检定难啊,做检定员还常常受他们的冷漠,根本不理睬

neoplan 发表于 2008-11-16 13:46:12

没办法,医院比计量院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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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应引起人们高度关注,又及其沉重的,不应有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