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工 发表于 2006-3-2 22:01:49

[03-02] 地方性计量规章作用很大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河北、山东等十几个省(市)已分别制定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对于加强计量法制建设和计量监督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有了法律的保障,还需要有执法人员的贯彻实施。为此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大力加强计量检测机构建设。计量检测机构是计量执法的技术保障,计量执法要取得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计量执法是计量技术性与计量法制性的有机结合,只有得到计量技术机构的配合、支持,计量执法工作才有保障。
      其次,计量执法人员应当努力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如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的原理及功能,只有掌握了其使用方法,才能发现它的作弊功能和其他非正常现象。
      再次,计量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和调查取证工作,对涉案计量器具及时送交法定部门进行鉴定,并注意收集发票、账册、凭证等证据。(引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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