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7-10-29 12:18 编辑
如果先修约测得值,就应该“要求不确定度的修约位数保持与测得值修约位数一致”。 不知道是谁不学无术在这里胡说八道。众所周知,除非不需要求不确定度而直接将被测量的测得值y进行修约外,任何需要求不确定度的场合都是先修约不确定度,然后根据最终不确定度U(或uc)的大小及有效数字位数来决定被测量测得值y修约至哪一位,从来没有最终不确定度U(或uc的有效数字位数由修约后的被测量的测得值y来确定的。JJF1059.1第5.3.8.3条及示例说得清清楚楚:
任何有关不确定度的资料都是这么要求的。试想,如果按照先修约测得值y后修约U,得到的U=1或2怎么办,是不是不符合JJF1059.1第5.3.8.1条“注”(要求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的要求?是不是还要反过来对测得值y重新进行修约啊?那到底是谁依据谁修约啊?自己不懂装懂还好意思说别人犯了颠覆性的错误。还“呵呵”,你“呵”个鸟啊。 GB/T 8170啥时候也不会规定0.00334不该修约至0.003,它只规定修约按1/2原则,大于5进,小于5舍,等于5奇进偶舍,进位与舍去的数字量各占一半。0.00334该修约至0.003还是0.0033,就看修约要求保留几位有效数字。该不该修约至0.004?GB/T 8170绝不允许。按JJF1059.1的5.3.8.2条的最后一句规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就必须修约至0.004,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必须修约至0.0034。
啥叫“就看修约要求保留几位有效数字”呀?JJF1059.1第5.3.8.1条的“注”你瞎了眼看不见吗?啥时候说了这种情况要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啦? 按你那“教材”的示例,0.001334必须修约到0.002,完全违背JJF1059.1的修约规定。
“教材”根本就没有不确定度首位是1或2时,要求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的强制性要求(那是JJF1059.1的要求),即便是首位数大于2,“教材”同样允许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所以它用0.001334示例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与JJF1059.1没有本质上的矛盾与冲突。 当最终不确定度只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时,JJF1059.1的“非零即进”修约规则是不考虑经济性的,而“四舍六入五留双”的修约规则其安全性又是低于“三分之一”修约规则的。这就是两者的区别所在。“三分之一”修约规则是一种兼顾了安全性与经济性的一种修约方式,是科学的,合理的。到底是谁不懂装懂,还是让广大量友去甄别吧,你这坨屎只不过是自臭不觉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