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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闯红灯自动抓拍监控系统的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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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pei 发表于 2012-2-26 09: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6楼的说法,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反之我们的执法部门却对计量的认识不够,酒精检测仪检定时,交警部门就拿一个来应付,如果再查酒驾,你可以问他们要酒精检测仪的检定证书。
海牛神 发表于 2012-2-26 21: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甘肃省、安徽省和河南省质监局的检定规程在哪里下载。很急切需要这方面的资料,我的邮箱13712877731@139.com
 楼主| 王林波 发表于 2012-2-27 04: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marilyn1116
   目前交警部门在用的电子警察监测系统主要有以下3大类:一是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指安装于移动车辆或固定地点,用于监测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记录车辆超速违法数据的技术监控设备,根据设备的测量原理和结构又可分为雷达测速监测系统、地感线圈监测测速系统、激光测速监测系统和视频测速监测系统等;二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指安装于道路交通路口,用于指挥交通,自动记录机动车辆闯红灯违法行为相关数据和图像的技术监控设备;三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测系统。指安装于各种道路,用于记录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图像和数据的技术监控设备。现行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27-2004和JJG527-2007仅仅覆盖雷达测速和地感线圈测速监控系统的检定,不能覆盖其他电子警察监测系统的检定。我发帖的目的是希望有更多的计量同仁能够深入探讨监测系统的计量管理,履行质监部门的管理职能。
 楼主| 王林波 发表于 2012-2-27 04: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jacksilver


    说得好,赞一个。
 楼主| 王林波 发表于 2012-2-27 06: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监部门加强电子警察监测系统的计量管理不仅可以维护机动车所有人的知情参与权,而且还可以增强质监部门的计量公信力,确保公安交警部门公平执法,持续地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的检测水平、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有效提升质监部门的社会管理地位。公安交警部门历来是强势部门,但是,作为公正第三方的质监部门,应主动介入监测系统的检定与管理,充分履行综合管理的职责。
    监测系统通过质监部门的计量检定以及舆论和社会监督,将进一步提高公安交警部门的计量安全意识,确保公平执法,这将大大凸显质监部门的计量公信力。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着力创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必将起到深远的影响,相信对于国内计量同行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ntjlsdyy 发表于 2012-2-27 09: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谁有这方面的信息、规程请告知,谢谢了
礼匪 发表于 2012-2-27 12: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有这个项目的
mym20 发表于 2012-2-27 13: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人都是搞技术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碰到警察硬不起来啊。
 楼主| 王林波 发表于 2012-2-27 2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mym20


    质监部门要敢于亮剑,公安也没那么牛气。
海牛神 发表于 2012-2-27 21: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用什么标准器检定定时间、速度、抓拍率、号牌识别率这几个参数?
js-lhy 发表于 2012-2-27 21: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王林波


    抓拍率是个什么概念呢?假如说抓拍率不符合要求,有漏拍现象,那么整个系统检定不合格,已拍到的照片信息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hahayixiao 发表于 2012-2-28 20: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和公安联合执法去了,那些孩子们素质真差劲,牛逼轰轰的,强烈鄙视他们。
 楼主| 王林波 发表于 2012-2-29 05: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hahayixiao


    公安一直是老大,我们改变不了现状。不过在我们这里,交警部门对于我们质监部门还是比较尊重的,和他们交往要讲究策略,最终达到利益互换。
风吹石 发表于 2012-2-29 13: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样的系统是没有必要看成计量系统的,因为它只是一个定性作用。就法律上来说,也有一个无罪推定,就是如果抓拍系统不能表达的很清楚的话,就作为无过错处理。对于闯红灯或压线,干嘛还要搞到计量精确度的程度?交警使用的酒精测试仪也是作为定性的,要进入法律程序,则必须去医院抽血。
brenny 发表于 2012-2-29 16: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
海牛神 发表于 2012-2-29 20: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激您提供的材料,再次感谢。
stufang 发表于 2012-3-2 20: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宁波哈哈


    谁叫你违章了,罚的重了就不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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