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酱油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酱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广东、福建、重庆、山东、湖南、江西等11个省、直辖市83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186-2000《酿造酱油》、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以及强制性部颁标准SB10336-2000《配制酱油》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酱油产品中的感官、氨基酸态氮、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铵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以及标签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反映食品被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可直接用于佐餐的餐桌酱油中菌落总数应≤30000cfu/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防腐剂苯甲酸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在酱油产品中苯甲酸的使用量应≤1.0g/kg,抽查中有1种红烧老抽酱油产品中苯甲酸含量为4.2g/k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3、个别产品氨基酸态氮、全氮等酱油产品特征指标不合格。酱油的鲜味来自于其中所含有的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氨基酸态氮、全氮是衡量酱油质量优劣的重要特征指标之一,在产品标准中,酱油的质量等级主要是依据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全氮含量不同来区分。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氨基酸态氮指标、全氮指标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酱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酱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酱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 | | | | | 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加加集团(长沙)有限公司
| | | | | | 荆州市皇冠调味品有限公司
| | | | | | 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民天食品厂
| | | | | | 武汉市劲宝食品有限公司
| | | | | |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
| | | | | | 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 | | | |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湖北山乡调味饮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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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不分先后。
酱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 | | | | | | 成都市温江区美味王酿造食品厂
| | | | | | | 邯郸市金葵酿造有限公司
| | | | | 总酸、苯甲酸、标签
| | 潍坊一品香酿造有限公司
| | | | | 全氮、苯甲酸、氨基酸态氮、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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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不分先后。 |